天津兩姐弟爭300萬遺產 鬧上法庭發現均非親生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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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的孫大爺離世前將300萬(人民幣,下同)的房產過戶給兒子,並聲明女兒是收養但一直視同己出,要兒子向對方給予一定補償,但在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調解期間,養女取出證據證明弟弟也非親生,以房產贈與合同僅有父親一人簽名為由,要求平分母親的份額。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2025年3月,天津的孫大爺去世前,將自己名下價值300萬的房產過戶給兒子,並留下聲明給予養女一定補償。他去世後,養女主張贈與合同無效,要求分割房產。

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微博@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

據介紹,1966年,孫大爺夫婦收養了8歲的孫大姐,7年後孫小弟出生。2007年,孫大爺與兒子簽訂房產贈與合同,並進行公證,但贈與人簽名處僅有孫大爺的簽名捺印。妻子離世後,孫大爺臨終前又將房產過戶給兒子,還聲明「女兒是收養的,但我們視同己出。我們晚年靠兒子照顧,房子給兒子,他要給姐姐補償,希望你們能和親姐弟一樣和睦相處」。

經調解,房產歸孫小弟所有,並需支付姐姐55萬元補償款。(示意圖,Getty Images/視覺中國)

調解進入家庭情況調查時,孫大姐的代理律師突然取出一份公安機關出具的載有孫小弟信息的戶口簿複印件,列明「孫小弟也是收養的」。得知自己也非親生,弟弟如同晴天霹靂,他表示自90年代因房生隙後,姐姐就不再與家人往來,父母均由自己養老送終,拒絕分割房產。

經過3個多小時的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房產歸孫小弟所有,孫小弟支付姐姐55萬元補償款,喪葬費、撫恤金扣除實際支出後均分。雙方均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