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景區清潔工勸遊客勿亂扔煙霧棒遭毆打 警方行拘3人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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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烏蘭哈達火山景區有清潔工因勸阻遊客勿亂扔煙霧棒遭多人毆打,導致全身多處受傷。8月23日,警方通報稱,已對涉事3人處以行政拘留並罰款。

《瀟湘晨報》報道,多名遊客反映,近日在烏蘭哈達6號火山遊覽時,目睹一名清潔工要求遊客將廢棄煙霧棒扔進垃圾桶,反遭對方持煙霧棒攻擊,被打倒在地,身上多處受傷,甚至吐血。

8月21日,景區工作人員回應稱,事發後已第一時間報警,目前已找到打人者,警方正處於取證調查階段。景區明確表示不允許攜帶或燃放煙霧棒,但部分遊客仍藏在包中帶入。景區已赴醫院慰問受傷清潔工,並承擔部分醫療費用。

內蒙古烏蘭哈達火山景區一清潔工因勸阻遊客勿亂扔煙霧棒遭多人毆打受傷。(影片截圖)

受傷的清潔工在社交平台上發圖文稱,自己於1957年出生,因工作被多名遊客毆打,「我讓遊客把煙霧棒投放垃圾桶,遊客拿幾根煙霧棒往我身上砸。防不勝防讓男女十幾個遊客打倒在地,又是手抓,又是口咬,現在遍體都是傷」。

有內地律師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以罰款;如果存在結夥毆打等加重情節,則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景區放置「禁止燃放煙霧棒」告示牌,但仍有不少遊客燃放煙霧棒。(瀟湘晨報)

8月23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後旗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經查,8月14日烏蘭哈達火山景區內,陳某某等人因丟棄燃盡的煙霧棒與景區清潔員楊某某發生爭執,並對楊某某實施了毆打行為,造成楊某某臉部等部位軟組織局部挫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警方對陳某某、魏某、魏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並處罰款。

不少遊客在烏蘭哈達火山景區燃放煙霧棒打卡。(瀟湘晨報)

公開資料顯示,烏蘭哈達火山群是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察哈爾右翼後旗境內的一處獨特火山地質景觀,由30餘座形態各異的火山組成,是蒙古高原南緣唯一全新世(距今約1.17萬年)有過噴發的火山群,被譽為天然「火山博物館」,並因大量遊客前往拍攝「宇航服火山打卡照」而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