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汽車未交車卻催收尾款 海南女車主憤怒起訴獲賠雙倍返還定金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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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深陷輿論旋渦的小米近日因「未交車催收尾款」一事,再次引發輿論熱議。2024年7月,消費者李女士支付5000元人民幣定金訂購小米SU7 MAX(總價31.89萬人民幣),然而李女士在未驗車的情況下,突被小米要求付清尾款,李女士因未能驗車且短期無法支付遭小米取消訂單並沒收定金。李女士將小米訴至海南法院。
11月18日,海南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小米違約,判令小米雙倍返還定金1萬元人民幣。從公開信息看,這或是內地首例小米汽車未交車催收尾款的宣判案件。

2024年7月,李女士支付購車定金後因資金周轉問題向小米申請訂單順延360日,小米工作人員則表示,順延提車將會安排重新排隊生產汽車,對此李女士確認希望順延。

2024年10月22日,工作人員向李女士發送暫緩排產訊息,告知其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訂單有效期)內,可以隨時申請排產,一旦排產訂單不可取消;超過訂單有效期(360日)車輛將不再安排排產,視為李女士單方違約,購車合同將自動解除,定金將不予退還。

本以為可以順延360日提車的李女士卻在同年12月4日,突然收到小米工作人員的訊息,要求其在收到該通知的7個自然日內,支付完畢全部313900元的購車尾款,否則訂單將會被取消,定金不予退還。

李女士對此提出異議,但遭工作人員回覆稱,車輛尾款不因車輛暫緩排產而受影響,且購買協議中明確約定,「自收到車輛尾款支付通知之日起7個自然日內支付全部剩餘款項」。2024年12月16日,工作人員再告知李女士,其未能支付尾款已構成違約,公司有權取消訂單且定金不再退回。今年2月,工作人員表示,李女士的車輛已於2024年10月完成生產下線,後續未完成支付,訂單取消。

此後,李女士要求退還定金未果,她通過市民服務熱線進行反映,經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現場溝通未果。

然而,據法院在審理期間發現,小米汽車曾在官方公眾號回答網民問題中,針對「是否支持驗車後再付尾款」的提問回答:「當然可以!小米支持驗車後付尾款」。

小米汽車官方帳號曾表示,小米支持驗車後支付尾款。

今年11月18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對李女士起訴小米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小米「未驗車即需7日內付尾款,否則沒收定金」的格式條款實質剝奪了消費者的驗車權,加重了消費者的付款義務。該條款違反了《民法典》第497條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屬於無效條款。判決書指出,小米擅自排產催款行為違反了雙方「消費者通知才排產」的補充約定,構成違約。法院還特別強調,小米官方曾承諾「支持驗車後付尾款」,但實際做法與宣傳不一致,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這起糾紛判決小米敗訴後,在購買小米的消費者間引發連鎖反應。11月20日,小米SU7 Ultra「挖孔機蓋」的虛假宣傳案在南京開庭。購買該款車型的部分消費者集體起訴小米,質疑小米SU7 Ultra的4.2萬選裝挖孔機蓋的實際功能與宣傳存在明顯反差,存在虛假宣傳。該案因小米法務團隊在開庭前突然提交84頁、14組新證據而導致庭審延期。

值得注意的是,84頁證據中辯駁虛假宣傳時稱,雷軍曾在微博及直播中多次表示「不建議購買」該配置,且在發布「雙風道導向輪轂散熱」相關言論8小時後即刪除修改,主張不構成誤導或虛假宣傳的主觀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