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糾紛血洗鄰居一家五口 兇手判死後上訴尋「救贖」 家屬斥謊言
2025年6月,河北省邢台市隆堯縣發生「一家五口遭鄰居滅門案」,被告范某因土地糾紛,殺害李先生的父母、妻子以及兩個年幼的兒子。今年11月,案件一審對范某判處死刑。12月2日,范某再以「一時激憤」、「非預謀殺人」為由上訴,更指購買作案刀具是為「防身」及「過年殺雞」,但該說法引發被害家屬強烈不滿,相信法律會做出公正判決。
綜合內媒報道,2025年6月22日,當日淩晨5時左右,李先生的父親與鄰居范某某之間發生相鄰土地糾紛,雙方在爭議土地上發生爭執。隨後,范某某先用鐵鍬猛擊李先生父親頭部,在其倒地後仍多次擊打,並掏出隨身攜帶的刀子捅刺。
其後,范某某更攜刀及鐵鍬闖入李家,先在門口捅刺李先生的母親,繼而進入屋內,將李先生的妻子及年僅3歲的小兒子殺害。其後,范某某返回最初行兇地點,對已倒地的李先生父親再捅刺十餘刀。隨後,范某某又在巷道口遇見李先生10歲的大兒子騎電單車經過,竟持刀將其殺害。之後,范某某自行報警,並在現場等待被捕。
李先生悲痛描述范某某的作案手段十分殘忍,「3歲的小兒子被他殘忍殺害。10歲的大兒子和我爸承受的是一樣的痛苦,刀刀喉嚨,刀刀心臟。」
李先生說,兩家原本並無深仇大恨,大部份時間都在外地務工,唯一的矛盾就是土地糾紛。爭議源於兩家之間一條被修成1.5米公道的水渠,李家因擔心鄰居澆地導致屋牆受潮,在牆根墊了一些土,卻引來範家不滿並多次爭鬧,並拆掉李家新修的門檻。「(范某某)就因為這一溜土,要了我們家5條人命。」李先生說道。
案件於2025年11月28日一審宣判。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范某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法院指出,范某某提前購買作案刀具,案發當日隨身攜帶,是有準備的犯罪;其持械故意殺害五人,其中兩人為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極深,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懲處。法院雖確認案件由鄰里糾紛引發且范某某有自首情節,但認為「不足以從輕處罰」,故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中國新聞周刊》12月9日報道,被告范某某已正式提起上訴。上訴狀顯示,范某某辯稱一審判決認定其「有準備的犯罪」與事實不符,自己並非預謀殺人,而是「一時激憤殺人」,主觀惡性相對較輕。且作案的剔骨刀是早於案發前兩個月(4月14日)購買,一是為了防身,二是為了過年殺雞用。他在上訴狀中寫道:「請二審法院酌情對上訴人從輕處罰,給上訴人一個救贖的機會。」
對於范某某的上訴理由,被害人家屬李先生感到憤怒,表示這些理由都是「胡編亂造」,目的是想拖延時間,並直指兇手關於買刀用途的解釋是「侮辱逝者的謊言」,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判決,「法律不會放過一個壞人,也不會願望一個好人」。
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