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調查:九成示威者同意激進示威有效 五成人完全不信任警方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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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首階段報告今天(15日)出爐,其中一個章節為「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了解公眾對警方及示威者的情緒,以及示威者暴力行為的原因和期望,由中大傳播與民意研究中心負責進行民調。
調查發現,在示威活動初期,現場調查受訪者中有38.2%認為「激進的示威可令政府聆聽民意」,但及至去年7月下旬,比率上升至超過90%,顯示隨著示威活動持續,示威者越趨相信激進示威的成效。
由0至10分評分,調查指出,公眾對警察信任度的評分從去年5月的5.6分,大降至去年10月的2.6分。在9月至10月期間,約五成電話訪問受訪者對警方信任度給予0分,儘管信任度評分在11及12月回升至2.85分,但與示威活動發生前相比仍屬偏低。

監警會委託中大的民調顯示,及至去年7月下旬,超過90%受訪者認為「激進的示威可令政府聆聽民意」,顯示隨著示威活動持續,示威者越趨相信激進示威的成效。(羅君豪攝)

逾八成人因7.21事件對警察觀感變差

意見調查分為兩部分:首先在2019年6 月至12月期間舉行的26次大型集會及示威中,現場訪問了17,233名隨機抽樣的示威者;其後在2019年11月7日至12月13日進行電話訪問,隨機訪問了2,008名公眾人士。

民調顯示,68.8%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表示,隨著示威活動發展,他們對警察形象的觀感變差。受訪者指,三件事件導致警方形象變差:7.21元朗事件(根據82.2%受訪者意見);8.31太子站事件(根據49.8%受訪者意見);10.1用實彈擊中一名示威者(根據38.3%受訪者意見)。

根據去年6月至8月的調查,受訪者中有85.1%至94.8%認為,「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是現場受訪者早期參與示威活動『非常重要』的動機,直至政府於9月4日宣布撤回法案。

由0至10分評分,調查指出,公眾對警察信任度的評分從去年5月的5.6分,下降至去年10月的2.6分。在9月至10月期間,約五成電話訪問受訪者對警方信任度給予0分(羅君豪攝)

「7.21」事件後 98%示威者不滿警處理示威手法

另有八至九成的受訪者表示,參與示威活動的其他「非常重要」動機包括:(1)「不滿警方處理示威活動的手法」;(2)「不滿警方以暴動罪控告被捕人士」及(3)「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其中,以「不滿警方處理示威活動的手法」為「非常重要」動機的受訪者比例,由7月中旬的90.4%上升至7月底的98.3%的高峰,而7月21日在元朗發生的事件,是7月份比率顯著上升的原因。及至2019年12月初,比率依然高達92.9%。

【監警會報告】涵蓋2019年6月12日,612金鐘示威衝突。示威者在中信大廈外被催淚彈夾擊,要湧入中信內,險象環生。(資料圖片 / 梁鵬威攝)

約7成示威者指警方使用過度武力

民調發現,隨著示威活動持續,示威者越趨相信激進示威的成效。在示威活動初期,現場調查受訪者中有38.2%認為「激進的示威可令政府聆聽民意」。到後期,比率上升至60%。

在去年6月,約70%受訪者認同「當政府一意孤行的時候,抗爭者採取激烈行動是可以理解」,在7月下旬開始,比率更上升至超過90%。

另外,在8月至12月的民調中,有67.7%至71.7%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認為,警方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17.4%至22.7%受訪者則不同意。

至於示威活動暴力升級的責任誰屬,去年9至12月分別有50.5%及58.9%的電話訪問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負上最大責任;只有18.1%至22.5%的受訪者認為責任在於警方;9.6%至12.7%認為責任在於示威者。另有17.8%至23.8%受訪者認為責任在於中央政府,9.4%至11.6%則認為應歸咎於外國勢力。

▼6.12金鐘衝突▼

+23

▼7.1衝擊立法會▼

+11

▼7.21元朗站白衣人襲擊▼

+9

▼8.31太子站衝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