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賣碼頭|張炳良:對營商環境產生警示 急需改善官商互動關係
長和擬出售23個國家營運的43個港口權益,港澳辦多次轉發《大公報》文章,提出商人需愛國等言論。前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今日(27日)在《明報》撰文,表示無論終局如何,已對當前中美對立、地緣政治衝擊經濟下的營商和投資大環境,產生警示。張炳良指出,長和出售港口事件,非簡單的黑白二分,任何道理陳義也不宜極端化。他認為今次事件說明,改善官商互動關係,急需提上議程。
事件「難說不存在政治壓力」 問題是長和如何評估北京反應
張炳良在文中指,作為上市公司及跨國企業,長和須向股東及國際投資者負責,只要依規依法行事,並獲港口所在國監管當局批准,本無可厚非。但美國特朗普總統針對巴拿馬運河控制權霸道施壓,長和被點名,故出售運河相關港口營運權益,難說不存在政治壓力。
張炳良認為,長和不似因為投資重要港口已「無利可圖」而需大舉退場。他提問,儘管港口與物流業務的前景確受到貿易戰及關稅戰蔓延影響,惟其他業務範疇何嘗能夠置身如此全球性的衝擊之外?這宗交易究竟是洞察先機的退場套現,還是仍有其他盤算,當中必含對政治形勢和風險的評估。問題是長和如何評估北京的反應?他認為,中國發展航運大國及力求香港提升國際航運中心地位之際, 無疑造成一定挫敗感,因此,中央政府覺不能等閒視之,是可以想像的。交易事前有沒有溝通過?為何政府嗅不到任何味道?在在反映官商關係並非處於至佳狀態。
政治及經濟「分不開」 政商積極互動才相得益彰
張炳良認為,政治與經濟(及市場)從來分不開。現實是,沒有國家的制度性支撐保障,企業難以牟利;政商積極互動,才能相得益彰。他指出,自由市場不等於政府不予規管,美國的反壟斷和反合併法律,及美英澳等國可以國家利益或安全為由阻止一些外資收購本國戰略性的企業(如能源、高科技)和基建設施,乃典型例子。他強調,國家無商不行,政必挺商。對開拓海外市場,政府發揮重要作用,一些國家如澳洲及加拿大把外交與貿易置於同一政府部門;經濟危機時,國企、民企也靠政府施援,如1998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港府動用千多億港元外匯基金入市擊退海外「大鱷」,以穩定股匯等。
商業角度含經濟也及政治 「商人不能抽離國家利益」
張炳良指出,市場全球化,故曾有「商人無祖國」之言,但現實上,在今天新經濟國族主義情緒高脹、重商主義復燃下,商人及工人皆不能抽離國家的利益,所謂純商業行為,只屬鏡花水月。香港及港資跨國企業處身動盪多變的國際地緣政治,實不能不兼顧國家戰略和國際政治的變化。不過,他同時也認為,政府不應動輒視企業為國家政治的工具,否則在目前地緣政治陰謀論下更易墮入人家陷阱,因美國已認定「香港公司也必定受中國政府控制,不復自主,必須聽命」。
改善官商互動關係「急需提上議程」
張炳良強調,今次事件說明,改善官商互動關係,急需提上議程。他指出,長和應對美國針對巴拿馬運河的壓力,究竟是出售港口營運權益、擇利保身退場,還是堅守合約權益,既看巴拿馬政府會否向美方靠邊站,也得看中央及特區政府如何有力有謀地支持港資頂住壓力。
地緣政治挑戰嚴峻,張炳良總結,中央重視國家的制度性開放,香港全方位對外招商吸資、鞏固樞紐地位,更責無旁貸。他指出,今年全國人大會議,總理李強在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港澳要「深化國際交往合作」,因此,如何合情合理也合法合規地處理長和事件,關乎釐清原則與利害關係、穩定企業界信心,對國際交往及投資合作具指標作用。處理手法分「熱處理」、「溫處理」、「冷處理」各層次,聚焦尋找妥善補救。
消息:港府正與長和討論合理解決方案
長和在3月4日宣布,以228億美元向美國投資基金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出售在23個國家營運的43個港口權益。《大公報》後來接連發表文章抨擊這宗交易,當中部分文章獲港澳辦轉載。彭博通訊社周三(26日)引述消息人士報道,出售計劃正按计劃進行。同日港澳辦再引述《大公報》評論指,賺錢逐利無罪,但不能因此而損害國家利益,以一家之私利而犧牲國家之大利,終究會自毀基石。
另據《南華早報》報道,特區政府在長和宣布出售港口後,已即時與長和接洽,雙方正尋求合理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