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湯家驊:獨立委員會申法定權力 上晝要下晝就可批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2日)宣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大埔宏福苑火災成因、樓宇維修監督制度、各環節人員角色、樓宇維修涉舞弊及圍標等問題、法律監管是否足夠及提出建議,預期9個月內完成報告。他亦給予委員會「備用權力」,有需要時可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給予法定權利,索取事實及資料。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形容,這個做法「兩全其美」。他向《香港01》解釋,法定調查委員會雖然有傳召權,但會涵蓋很多法律程序,聆訊、開庭等會令調查程序相當冗長。不過,他亦指出李家超給予的「備用權力」可隨時運用,如有人不配合,「委員會上晝需要法定權力,下晝就可以批」。
湯家驊: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很多審訊 程序會變得冗長
湯家驊表示,成立非法定的委員會,比法定調查委員會省卻很多程序。他續稱,法定調查委員會需要聆訊、開庭,出席人士自然有律師,受影響人士需要被盤問,不難想象調查變成眾多審訊後,程序會變得冗長。
他分析指,獨立委員會其實審視有兩個方向,第一是政府,料不會有公務員不配合調查;其次是私人機構,他認為特首講法已經是「你(機構)最好配合,否則就運用權力讓你(機構)配合」。湯家驊認為,調查要快、要徹底,如無需要就不要被司法程序拖慢。
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都毋須耗時
至於獨立委員會的「備用權力」,需耗時多久才可以被賦予?湯家驊指其實不需要花費多少時間,亦沒有規定任何程序,只要獨立委員會認為有人不配合、需要法定權力,理論上「委員會上晝需要法定權力,下晝就可以批」。他續稱,委員會已經成立,就算變成法定調查委員會都是同一個委員會、同一班專家、同一個團隊。
湯家驊強調,不想自己的言論演變成指導委員會如何工作,因此上述談及的只是程序上可如何操作,料獨立委員會在某些階段都會公布階段性的結論。
李家超今日見傳媒時表示,之所以不直接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是因為委員會要審視包括圍標等長期利益關係,責任重大且面對很多挑戰,需要以創新方法,結合效率與權力高效運作,若一開始就成立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很多程序就不能簡化。
田北辰:兜咗個圈去得到同一權力?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在社交平台表示,本次關於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問題,是一個全新方式,可以就特定議題及個別環節需要法定權力,就向行政長官提出建議。不過,他亦表示,做法如同「兜咗個圈去得到同一權力」,如委員會需要法定權力,特首亦難以拒絕,故操作與法定委員會沒有不同。他表示,這個新模式可以接受,但真正效果要經過本次實戰得以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