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劉淑儀提當年結婚受阻如推廿三條 必須快刀斬亂麻:愈嘈愈快搞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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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會議召集人、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談及結婚時受到丈夫4位妹妹反對,當時決定「要對付呢啲反對勢力要快」,「一簽咗紙,擺咗酒,即刻靜晒」。她又稱,當年出任保安局局長時,亦嘗試採取相同策略,「廿三條都係,要快啲做,做完你拃友仔咪收聲」。
葉劉淑儀接受取代《光明頂》的商台節目《又係時候同一天講再見》訪問,訪問分為3集一連三晚播出。昨晚一集中,葉劉淑儀分享自己接受不了「open relationship(開放式關係)」,只接受「exclusive and stable」,即「排除他人及持久」的關係。
她又提及當年結婚時受到很多「阻滯」,她稱與丈夫相識,是經其工人與丈夫的工人互相介紹,但自己選擇的。其單身原因跟不少女政務官一樣,「掛住升級,忽略交友」,或「太aggressive(進取)」,嚇怕追求者。
葉劉指與丈夫兩人的擇偶條件都是要求讀過大學,看到對方的相片,覺得丈夫屬「穩穩陣陣」、可靠。葉劉淑儀又稱「靚仔都唔敢搵,自己又唔係特別靚」。夫婦兩人在1981年12月10日結婚,從交往到結婚只有數個月時間,「大家都想結婚」。
不過,她稱結婚時曾受到夫家阻撓,因為丈夫的4位妹妹怕葉劉淑儀「爭身家」,不斷申請禁制令,禁止葉劉淑儀踏足其夫家產業,不准她接近當時的未來家翁,派帖時亦受到禁制令。葉劉淑儀稱,「要對付呢啲反對勢力要快」,結果「一簽咗紙,擺咗酒,即刻靜晒」。
她續指,當年推「廿三條」立法時亦打算「快刀斬亂麻」,「要快啲做,做完你拃友仔咪收聲」,預期「一通過就靜晒」。葉劉淑儀又說,幸好「廿三條」已通過,「點到你嘈啫,已經通過成為法律」,「愈嘈愈快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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