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刑|保安局長鄧炳強:判刑彰顯正義及香港核心價值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三間《蘋果日報》公司被判《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成,黎智英今日(9日)被判入獄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會見傳媒,他引用法庭判決,指有關罪行及串謀經過精心策劃、早有預謀,非單一事件,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未停止,法庭的判決及判刑都彰顯了正義及香港的核心價值。
鄧炳強指年青人在《蘋果日報》的荼毒下變得瘋狂激進,認為使用暴力是正確,強調黎智英以「做新聞」為名,行禍國害港之實,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絕無關係。
鄧炳強表示,法庭早前在判決中表明,黎智英長年都對中國深懷怨恨,在國安法實施前後,都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認為法庭的判決及判刑都彰顯了正義及香港的核心價值。他引用法庭判決,指有關罪行及串謀經過精心策劃、早有預謀,非單一事件,在國安法實施後仍未停止。
鄧炳強表示,今次判決表明法庭認為黎智英等人罪行是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他批評黎智英和其團夥作惡連連,以假新聞誤導市民、荼毒青年,宣揚美化暴力,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資金,引發港版顏色革命,令全港市民受到無盡苦難、創傷。
他指法庭判決表明法律絕不容任何公然傷害國家及同胞的危害國安行為,斥黎與其他被告雖然受到重判,但對社會已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他認為有市民特別是年青人,在《蘋果日報》的荼毒下變得瘋狂激進,認為使用暴力是正確,在「黑暴」期間作出滅絕人性的行為。
鄧炳強又指,有外國政客、反華組織聲稱案件是政治檢控,將案件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為黎洗白,無視其無恥的行為,又聲稱黎健康不佳,為他塑造悲情形象,要求釋放黎智英。他強調法庭早前已表明,黎並非因為其政治觀點而受審,判決是依照法律、證據作出,不受任何干涉,更無政治考量,有關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
他指包庇罪犯及制裁法官這些荒謬行徑,可能在這些提出無理要求的國家司空見慣,但香港是文明社會,非人治社會,不能接受這些卑劣的行為。他強調黎智英以「做新聞」為名,行禍國害港之實,強調案件與新聞自由絕無關係。
被問到當局會如何處理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的資產,鄧炳強表示,政府會盡快進行申請充公的程序。對於有關罪行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但現時只判刑20年,他認為已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就黎智英單獨囚禁一事,鄧炳強強調,是黎智英自行提出,希望有關人士不要「揞住耳仔、自己呃自己」,「呢個係黎智英自己提出嘅單獨囚禁嚟㗎!」
被問到黎智英及其他被告在獄中會否因行為良好獲得刑期扣減,鄧炳強表示,刑期扣減必須由懲教署署長認為提早釋放不會不利國安而考慮,懲教署署長會因應每一件案件的實際情況作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