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丨建制醖再修議規減內會財會人數 中央或就法定人數釋法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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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手修改本港選舉制度,來屆立法會將改頭換面,除議員人數由70人增至90人、增設選舉委員會界別外,立法會內部運作亦將有大改動。
據了解,建制派正醖釀第二輪修改《議事規則》,將內務委員會及財務委員會的委員人數上限,由目前全體議員出任改成約20名議員;而事務委員會的委員人數上限亦擬改至約15至20人,下屆立法會起生效。不過,有建制派指,審議撥款是議員憲制職能,限制人數是自廢武功。
至於點算法定人數,由於涉及修改《基本法》,立法會內部無法處理,有建制派估計,中央有為釋法作準備,料更改法定人數定義,只需在會議開始及投票期間符合法定人數即可。

倡各黨派按比例加入內會、財會

據悉,建制派原計劃在本立法年度展開三輪修改《議事規則》工作,首輪是3月已通過的「停賽」機制、縮短議員發言時間等;第二輪將是修改內會、財會委員人數,及規範議員開會時衣著,料於6至7月期間進行修訂。最後一輪則要待修改選舉制度條例草案通過後,就具體操作再修訂。

目前除了立法會主席外,全體議員均為內會及財會委員。消息指,建制派擬修改內會、財會人數上限至約20人,一是因為過往內會、財會人數眾多,若每位議員都發言,將拖慢審議進度;二是參考外國議會做法,議員分工合作各自加入不同委員會,毋須全數「冧人」加入委員會。

至於如何挑選加入內會、財會的議員,有建制派建議為公平起見,各政黨可按比例自行挑選代表加入,獨立議員亦可派代表,確保其意見獲反映。

前內會主席劉健儀:偏離目的 田北辰:自廢武功

曾任多年內會主席的自由黨榮譽主席劉健儀接受《香港01》查詢時指,倘將內會、財會人數改至少於全體議員,變相將內會、財會本質改變,偏離「原裝目的」。她解釋,自港英時期開始,內會是大會的縮影,必須由全體議員出任,處理與立法會大會議程相關事項,若只有20人參與,「大會有人唔同意咁點算?」

劉健儀指,建制派不應因為會議冗長便縮減內會、財會人數,強調會議冗長與否視乎主席如何主持會議,不能無限制地讓議員發言,反問「你有無見我以前開會冗長?」

她強調,財會理應是由全體議員履行職能審批撥款,「無可能得廿個人批撥款」,促請現任議員三思,倘最終要作修改,必須清楚列明內會及財會的新職能。

劉健儀倘將內會、財會人數改至少於全體議員,變相將內會、財會本質改變,偏離「原裝目的」。(資料圖片)

議規會委員、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認為,內會可以減委員人數,「好多人無咩事可以唔洗去」,但反對減財會人數,因財會和大會是議員僅有可行使法定權力的會議,是議員最基本的工作,「限人數有無搞錯,不如你大會都要報名加入?」他形容,非財會委員將失去投票權,選擇不加入財會等於「廢自己武功」,又指財會工作「辛苦係辛苦」,但每名議員也理應享有同等的投票權。

列「負面清單」 禁穿T恤波鞋

第二輪修改《議事規則》中,亦擬規範議員衣著,據悉將列出一條「負面清單」,預料不容許議員穿著T恤、短褲及波鞋等開會,意味所有議員日後需穿著正裝出席會議。

田北辰認為內會可以減少委員,但財委會牽涉立法會的法定權力,委員不應減少。(資料圖片)

擬向流會不在席議員罰款

過往民主派常用點人數作拉布招數,建制派一直有意調低法定人數,但礙於《基本法》規定立法會法定人數須至少為全體議員一半,一直未能成事。選舉改制後,立法會議員數目增至90席,即法定人數將由35人增加至45人,日後議員開會要湊夠法定人數難度將增加。

據悉議事規則委員會就此已諮詢法律顧問意見,顧問指由於《基本法》已明文規定法定人數不能少於議員總數一半,立法會內部不可自行處理此問題,要交由人大釋法。

有建制派預料,中央或釋法修改立法會法定人數定義,改為只需要在會議開始及投票期間符合法定人數,變相議員日後無法再提出點算法定人數。

此外,據聞有建制派提出由政府修例,設立罰款機制,懲罰流會時不在席的議員,例如缺席者每次須罰款3,000元。田北辰認為沒意思,指對議員最重要的是聲譽,「流會後個名上咗報紙,議員要揾窿捐,懲罰遠遠大過3,000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