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指國安法指定法官安排「奇怪」 馬道立改口:僅引述他人意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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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今年3月出席一個網上論壇時,曾形容《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的安排為「奇怪」條文。他昨(5日)在另一網上論壇改口稱,有關說法遭斷章取義,指自己只是引述有人認為條文奇怪,而非發表個人意見。
他認為,不能以單一條文評論《國安法》,最重要是最終法例實踐的情況。

馬道立昨在網上論壇上談及《港區國安法》賦權國安公署在特殊情況下介入案件對法治的影響,他稱,《國安法》要求重視及關注《基本法》,認為須具體參考人權及自由部分,而不是以一、兩項條文來估計最壞情況,猜度會否出現閉門審訊等,強調香港幾乎所有案件都是公開審訊。

被問到早前曾形容國安法指定法官安排為「奇怪」條文的說法,馬道立解釋,當時只引述社會對《國安法》的關注,自己從來都不評論法律條文。

3月曾形容國安法指定法官條文奇怪

翻查馬道立3月出席網上論壇的發言內容,馬道立先是提出不少人質疑指定法官的安排「非常奇怪(mighty odd)」,因司法獨立下應由法院自行決定由哪名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具有政治背景的人士決定。

馬道立其後再形容香港擁有指定法官這「奇怪」條文,當時未有引述他人說法, 「所以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對香港而言,我們就有這奇怪的指定法官的條文。這是非常重要。(So this is an important question. As far as Hong Kong is concerned, where you have the strange provision of the designation of judges. It’s very impor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