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生仔擅開港鐵巴士門 邀朋友上車駕駛:揸呀各位 港鐵:已報警
擅開巴士車門屬違法!近日網上流傳1段影片,有年輕男子於港鐵兆康站對出巴士站,擅自打開1輛K54A線港鐵巴士車門,登上巴士後更邀請在場朋友駕駛巴士,「揸呀,各位」。影片引來網民批評,「依家啲年青人不知所謂,父母縱容」、「咪白痴搞人度門喇,去做啲有意義嘅事情喇,搞搞震」,更說「得你上咗車,瀨嘢得你一個,呢啲咪friend囉」、「佢啲friends醒目好多」、「一個拍video,兩個後退,最後擺上網,好似想做佢好耐咁」。
港鐵回覆《香港01》表示,11月30日傍晚,一名青年於兆康站(北)公共運輸交匯處,擅自開啟緊急掣打開車門,登上一輛停泊在該處的K54A綫港鐵巴士,車長已即時要求他離開。事件中巴士沒有被啟動,亦沒有設備損壞,港鐵即日已就事件報警。
有網民於facebook群組「車cam L(香港群組)」轉載1段影片,表示「又有啲豬隊友放片出來」。13秒影片見到,有名穿黑衣黑褲年輕男子於港鐵兆康站對出巴士站,擅自打開1輛K54A線往和田邨的港鐵巴士車門,登上巴士後更邀請在場朋友駕駛巴士,「揸呀,各位」,在場朋友未有登車,只後退說「幫你揸機(拍照/拍片)」。
男子擅開港鐵巴士車門邀駕駛:揸呀各位
其他網民留言批評擅開車門男子,「咁大個人仲做埋啲X嘢?」、「傻仔車上有鏡頭影住」、「有人偷車,報警拉佢」、「其實未經許可已經屬於犯法」、「架車四周有鏡頭,全天候24小時錄影,就算畀你着到車,有晒GPS一樣可以拉到」。有網民則說,「Zoom in埋,幾老友」、「好明顯係水X佢上車,後面全部龜縮,我覺得有仇多啲」。
香港法例:干擾車門可罰$5,000及判監6個月
根據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13A(1)(d)條,任何乘客或擬成為乘客的人均不得不適當地干擾車門,或不適當地干擾構成巴士一部分或與巴士連接的任何其他機械、裝置或控制器,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文,即屬犯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