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穿梭巴士被撞爆玻璃繼續行 乘客斥車長態度 網民:好有問題
發生交通意外竟駛離事故現場,爆玻璃仍繼續行駛?有巴士乘客於網上發文表示,12月28日前往赤柱聖誕市集後,晚上7時回程乘搭主辦單位安排的城巴免費穿梭巴士期間,穿梭巴士與對面線巴士相撞,下層車尾太平門玻璃爆裂,穿了1個大洞,玻璃碎片散落座椅上,雖無乘客受傷,但車長竟未有安排乘客立即下車,繼續行駛至終點站金鐘。
事件引起熱議,網民留言指出,「如果咁啱有人坐呢個位真係食到正,好彩無事!」、「應該要在下站停車,要換巴士」、「爆玻璃都唔即刻停車響台通知公司?」、「有意外唔係要停車咩?報警同通知公司,仲要佢揸緊公司嘅車,唔係佢架車」、「投訴到運輸署,呢個司機好有問題,爆玻璃都唔停車」。
《香港01》已就事件向城巴查詢,正等候回覆。
該巴士乘客12月28日於Threads發文表示,「最後今日last day去咗赤柱聖誕市集,回程搭穿梭巴士突然boom一聲,即場加映爆『防爆玻璃』環節,好彩冇人受傷」。
城巴穿梭巴士撞車爆玻璃繼續行
照片及影片見到,下層車尾太平門玻璃爆裂,穿了1個大洞,玻璃碎片散落座椅上,但車長仍繼續行駛,未有安排乘客下車。
乘客斥車長態度:爆玻璃後仲愈開愈快
有另1名車上乘客留言指出,「我喺車上,呢位司機駕駛態度值得商榷,喺淺水灣道keep住高速行駛見到對頭巴士都冇減速。俾對面車倒後鏡撞到之後,一聽到乘客叫佢開慢啲,佢第一個反應就話唔係佢錯,係對面巴士錯,去到後面爆完玻璃之後仲要愈開愈快」,他認為「你(車長)真係為啲客好,架車去到海洋公園地鐵站已經可以停低啦,要過車嘅過車,想自己走嘅行去搭地鐵」。
樓主亦補充說,原本車廂內坐滿了人,「本身已經開得都快」、「開頭撞嗰下係裂咗未爆,個司機中途停車行埋嚟話『唔會爆㗎,防爆玻璃嚟,一係你哋坐開啲,一係清空全部落車』,啲人坐埋一邊之後繼續開,過多陣玻璃先碎」,最終駛至終點站金鐘。
香港法例:駕駛殘缺車輛或干犯危險駕駛
根據香港法例,駕駛殘缺車輛的司機有機會干犯「危險駕駛」,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監禁3年及取消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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