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芳男警署外衝紅燈!不滿司機響咹疑舉中指 網民鬧衰:好人難做
行人衝紅燈過馬路,被司機響咹提醒,竟然反指駕駛者不是?有司機在社交平台上傳「車Cam(行車紀錄)」公審,指駛經葵芳某行人過路處時,遇到有男子無視交通燈號「紅色人像」亮起標誌並橫過馬路,於是急煞避撞並響咹提醒,卻遭對方貌似「舉中指」以示不滿。網民批評男子「惡人先告狀」,「最憎啲戇X,明明自己唔啱先,仲有面X」,又留意到事發地點正是警署外,揶揄「佢都幾大膽」。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香港法例第374G章)第33(6)條規定,在交通燈控制過路處,行人必須遵從交通燈指示,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條例,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
該司機在threads帳號「hei_gd3」上傳長約20秒影片,質疑「師兄不如試下行過嚟X,縮埋一邊攞尾彩真係好X」。片中顯示,事發於5月18日晚上8時許,樓主正從葵芳的葵富路左轉入葵義路、即葵涌警署對出一個行人過路處,當時行人過路處的交通燈號顯示為紅燈,而樓主行車路段的交通燈號顯示為綠燈。
途人過馬路衝紅燈 不滿被司機響咹疑「舉中指」
但1名男途人無視交通燈號直接橫過馬路,樓主於是急煞避撞並響咹提醒,可惜對方未有「領情」,反而對其方向疑似舉中指,樓主氣憤下對車外怒罵「係咪唔識睇(行人過路燈)公仔呀?係咪想俾人車死呀」。
網民嘆好人難做:明明自己唔啱仲有面X
許多網民紛紛批評衝燈男子,「好笑嘅係,隔籬係警署」、「佢都幾大膽,喺正差館出面衝紅燈」、「最憎啲戇X,明明自己唔啱先,仲有面X」、「可能佢覺得自己好型」、「係都要攞尾彩博你唔X佢,今次踢到鐵板啦」、「好人真難做!師兄(樓主)你已經好好㗎喇」、「遲早有人送佢上路」、「響咹叫阿sir出嚟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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