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疑在健身室被碰臀 救護員稱只是隨強勁音樂時移動 脫非禮罪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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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護員被指在荃灣一健身室內,兩次用手碰到一名女會員的屁股,女會員其後報警。他否認1項非禮罪,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救護員自辯時稱,當時戴耳機正在聽節拍強勁的音樂,身體也隨音樂移動,不知道有否碰到女事主。裁判官不肯定救護員的行為是否屬故意,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浩銘(29歲),救護員。他被控於2023年6月12日在荃灣青山公路力生廣場3樓B舖的24/7 Fitness,非禮女子X。

被告陳浩銘在西九龍法院受審後被裁定非禮罪不成立。(資料圖片)

X覺被人用手掃過臀部

女事主X供稱,案發時為羽毛球教練,下課後於晚上8時許到涉室健身室健身。她當時身穿運動背心和短褲。至10時15分,完成運動的X在一旁玩手機,突然感到一隻手在其右屁股下擦過。X隨即向後望,見被告在其身後,另外亦有數人經過,X覺得觸碰到她的人可能只是不小心。

收拾物品時要被碰臀

X更衣後到儲物櫃收拾東西,當時其身邊沒有其他人,被告刻意行近她,並用手背觸碰她的右屁股。X向朋友和當時的男友提及事件,兩日後報警。辯方其後指出,被告當日並未觸碰到X,即使有碰到亦僅是意外,X不同意。

被告稱當時戴耳機聽歌不知有否碰事主

被告自辯時稱,當日放工後到涉案地點健身,期間都戴住耳機聽音樂。健身後,他往更衣室期間,不知道有否碰到X。被告解釋,當時在聽節拍強勁的音樂,身體有跟音樂移動。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的手曾碰到X,但其動作不明顯,時間亦不長,不肯定他屬故意或疏忽,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116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