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十五|陳梓華指黎曾指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 被捕屬好事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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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繼續由「從犯證人」陳梓華作供,他早前提到,黎曾想叫他向勇武派傳話,叫他們刻制,認為黎有意做「大台」主導。

在第64天的審訊起,陳梓華提到2020年坊間傳出會設國安法的事,他曾向黎反映憂慮,認為應該要退及不再倡議制裁,但黎卻認為國安法是雷聲大雨點小,認為不會有事,且要繼續倡議制裁。後來黎真的被捕,陳指黎的助手Mark Simon指黎認為被捕是好事,因為這能刺激《蘋果日報》的銷量。

陳梓華又提到,國安法後有與李宇軒等談到去留,他打算留守到最後,並有勸李宇軒離開,及找一名屬半個「枱底人」的美國領事館職員。他承認曾向警稱與李不相熟,目的只為讓李開脫,又稱他不知李的想法,但他視李是他的朋友。

陳梓華亦開始接受辯方盤問,他承認國安法實施後,便沒再與黎智英見過面,黎亦沒有直接指示過他做任何違法事。

陳梓華指黎智英2020年國安法推出後,他認為黎智英會是第一個被捕。

審訊第64天 國安法推出黎表示會以身作則不會退

陳梓華在2020年5月,人大常委公布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黎曾向陳發訊息稱:「X街打到嚟喇!」陳有叫黎要小心,亦自覺已沒退路。當時認為《國安法》如果要拉人,第一個就是黎智英。對他而言,負責任的做法是把「國際線」的人送走,他又想到黎及李宇軒等人被捕後,他便會是在港的最後一人。

陳梓華稱他是少數知道初選構思來自黎智英的人。

陳又提到,他在《國安法》實施前,曾向黎表達憂慮,認為應該要退,但黎認為《國安法》是「雷聲大,雨點小」,黎認為不會有事,並稱會以身作則,繼續呼籲制裁,又稱已與美國那邊商討如何幫助年青人。

陳又說,他是少數知道初選構思是來自黎的人,他指黎背後做了好多功夫,包括透過傳媒支持政治素人,增加初選認受性,並動用大量人脈及媒體資源協助初選。

審訊第65天 陳叫李宇軒聯絡美領館職員

陳梓華憶述《國安法》實施後,重光團隊有人認為李參與「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工作,又曾在聯合國「曝光」,認為他或已觸犯《國安法》;「攬炒巴」劉祖迪亦覺得李曾辦眾籌,掌握其他成員的銀行資料,若他被捕,重光團隊亦有風險,認為李應離港。

指李頑固拒離開

雖然團隊多人曾叫李走, 但李很頑固想留下,始終不肯走,陳於2020年8月曾叫李聯絡美國駐港領事館職員Alan Brinker,又指這人算是半個「枱底人」,他亦自覺作為領袖,應要接手李的位置,留守到最後,並向李發訊息說:「兄弟,把我留在這裡」勸李離開。陳說:「如果我唔咁講,佢點都唔會走。」

陳梓華指李宇軒很頑固,一直想留下不想離開香港。(影片截圖)

黎被捕後政商界多人與黎割蓆

此外,陳亦從黎的助手Mark Simon口中得知,自黎在2020年8月10日被捕後,很多商家及政客已與黎割蓆,陳指重光團隊將會失黎在海外的人脈,對國際線的遊說會有大影響,故亦有把這事告知李。

黎認為被捕可增蘋果銷量

陳稱他與黎的助手Mark Simon自《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實施後,每周都有聯絡,在黎及陳相繼被捕後,Mark曾稱他與黎均認為黎被捕是「好事」,因這會增加《蘋果日報》的銷量。

陳梓華指Mark Simon曾稱黎智英認為被捕是好事,這能刺激《蘋果日報》銷量。 (羅君豪攝)

獲告知黎已在美國安排後路

後來陳亦被捕,Mark在他獲保釋後稱,黎會「安排各方面支援」,亦會替陳在美國安排「後路」。Mark又提醒陳要有心理準備因《國安法》再次被捕,但著他不用擔心,並應繼續參與國際游說,推動制裁。

李被捕會由劉繼續在美國遊說

Mark又叫陳不用擔心李被捕會影響「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運作,因他們已有「Plan B」,打算推「攬炒巴」劉祖迪到美國大專院校巡迴演講,推廣制裁。陳又稱李被捕後,若劉在美國演講,能令當地人更易接受反華政策。

審訊第66天 陳梓華接受辯方盤問 認國安法後無再見過黎智英

陳梓華開始接受辯方盤問,並承認在2020年6月30日晚《國安法》實施後,便沒再與黎有通話或見面。陳承認在國安法後曾與李宇軒討論新法例下能做些甚麼,陳解釋當時認為,連黎智英這般級數的人都能無畏無懼,甚至願意以身作則,自覺「有啲嘢要去做」,認為有需要繼續推動制裁,只是要做到那一個程度。但承認黎在國安法後,沒直接指示他做違犯事,他與黎亦無達成任何口頭承諾。

辯方又指陳初次見黎時被介紹成「和理非」,又指陳經常取笑「攬炒」的支持者。陳稱不記得初時是否被介紹為「和理非」,但重申他並非從事暴力行為的前線示威者,至於「攬炒」,陳強調無玩「攬炒」的支持者,但承認有笑攬炒這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

審訊第67天 辯方指陳梓華說黎智英願資助劉祖廸純屬虛構

陳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黎與陳於2019至2020年的多次會面中,只是想叫陳向勇武派傳話,要求勇武派減少暴力,陳同意黎有提過要減少暴力,但無叫他們放棄暴力;辯方又指,2020年1月黎與陳等人在台灣會面時,是「攬炒巴」劉祖廸提出「支爆」主張,黎對此根本並不熟悉,又指黎從沒稱要捧劉做政治明星,更指陳提及黎會出一萬鎊資助劉等全屬虛構,陳否認說法。

辯方指黎智英並無提出過「支爆」,並指這是「攬炒巴」劉祖廸提出的。(路透社)

認曾稱與李宇軒不相熟

辯方大律師指陳初次被捕時稱與李宇軒不熟,又說不知道對方的學歷及背景等,質疑陳與李只是因有共同目標而認識的人,雙方並非朋友。陳稱他不知對方想法,但他當李是朋友,又稱他當時向警方撒謊,是想引導警方相信重光團隊的領導不止李一人,李說:「想畀警察覺得,唔關李宇軒事。」以便為李開脫。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