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 有陪審員不適請病假 案件押後續審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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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串謀殺警案,案件今(20日)在高院續。認罪被告兼「屠龍」隊長黃振強原定繼續作供,惟法官張慧玲庭上透露,其中一名陪審員因病獲醫生批出3日病假,案件將押後續審,法庭書記稍後時間將通知陪審員開庭的日子。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