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長者綜援】社署曾通知5月可領長者綜援 被DQ長者提覆核

撰文:文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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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早前公布下月起調高領取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至65歲,惹來社會爭議。社區組織協會今(14日)聯同一位59歲市民到法援署申請法援,冀就事件提呈司法覆核。
該名長者指,去年10月曾收到社署信件,指將於2019年5月起可獲長者綜援,惟政府公布提高申領長者綜援門檻,他得悉後再向社署查詢,已獲回覆指,不會向他發放長者綜援。他指政府提高長者綜援年齡門檻違反《基本法》第36條及第145條,盼透過司法覆核推翻政策,保留門檻維持於60歲。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批評,政府在坐擁千億盈餘的情況下,仍決削減長者綜援福利,做法違反《基本法》列明香港居民擁有的「社會福利權」,計劃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當局於2月1日推行新措施。

黎先生(化名)已申領綜援長達五年。(盧翊銘攝)
黎先生曾收到社署信件通知,可在5月領取長者綜緩。(受訪者提供)

年近六旬 曾多番求職不果

社協今日(14日)陪同黎先生(化名)到法援署申請法援。他指,自己礙於身體血糖高,不時感頭暈目眩,難以外出工作,因此5年前始申領綜援維生。他憶述,過往曾轉到申領殘疾人士類別,但在一年後身體情況變得穩定,因此已返回申請健全成人類別。

去年10月曾收社署信件 通知可獲長者綜援3,485元​

他續說,曾參加社署轄下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到不同公司見工,惟對方查閱他的醫療記錄後便叫他等消息,多年來求職不果。黎先生早於去年10月收到社署信件,通知其可於今年5月領長者綜援類別,而綜援金額將會提高至3,485元,即長者綜援可獲金額;再加上長者「社區生活補助費」的330元,每月可領申合共3,815元。

蔡耀昌指,計劃在期間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曾向社署查詢 社署表示不會獲長者綜援

然而,在政府公布相關措施後,社協於上周五(11日)再致電社署社會保障科查詢,對方表示受新政策影響,個案將不會轉為長者綜援類別。黎先生坦言,單靠申領健全成人類別綜援,其標準金額僅得2,525元,平均每天只能花費約80元,生活捉襟見肘:「香港嘅生活指數80蚊食三餐,能唔能夠生活到?」

計劃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  

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指,政府在坐擁千億盈餘的情況下,仍決削減長者綜援福利,做法違反《基本法》列明香港居民擁有的社會福利權。

他續指,按黎先生的經濟情況,預料可替其成功申請法援,並計劃在期間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阻止當局於2月1日推行新措施,又指相信案件具非常合理勝訴機會。

擬調整領取綜援入息豁免  蔡耀昌:不接受小優小惠

勞福局局長羅致光今早表示,正研究調整領取綜援的入息豁免,以及優化資助僱主聘請中高齡人士的條件,協助長者就業。蔡耀昌明言,不會接受政府以「小優小惠」處理事件,又指該研究方法亦須申請人外出工作,做法不近人情。

《基本法》第36條列明,香港居民有依法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勞工的福利待遇和退休保障受法律保護。而《基本法》第145條則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原有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