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Allas患癌後被炒 向前僱主成功追3萬元 盼獲好心人聘請留港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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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歲患子宮頸癌菲傭Baby Jane Allas,早前在病假期間遭無理解僱。今日(15日)Allas到勞資審裁處向前僱主成功追討3萬元的賠償。法官一度建議其前僱主可考慮重新聘用Allas,好讓她留港治病,但遭拒絕;庭後Allas亦表明,希望可以盡早找到新僱主,得以在下月中限期前續領簽證。

Baby Jane Allas 前僱主拒絕再聘用她,她也明言想找新僱主。(麥凱茵攝)

由於外傭與僱主在中止合約後,需要在兩星期內返回原居地;Allas早前獲平等機會委員會協助,獲當局將簽證延期至5月15日,若她要繼續留港治病,便需要找到新僱主。

官籲重新聘用 前僱主明言拒絕

法官一度建議Allas前僱主可繼續聘用她,但讓她放無薪的病假,以技術安排讓Allas符合留港要求:「你們不會支付她工資。若她康復後,你們可以決定是否解僱她。」但其前僱主代表明言:「這是超過我們能做的範圍」,數次以「No」拒絕建議。

對於前僱主的無情,Allas在庭後一度落淚。她批評,其前僱主今日未有現身,只派代表出席的做法令人失望,亦不會寄望獲再獲前僱主聘請,目前希望可以盡快找到新僱主,以便她可以留港,並期望新僱主「明白我的難處、受諒又會待我好」,她又感謝今日陪同她出庭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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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s除了在勞資審裁處向其前僱主Jamil Bushra提出申索外,亦以涉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因此法官在開庭時已提醒Allas,若在勞資審裁處同意下處理了的細節,未來將不能夠再於其他法院提出。Allas同意刪去部分細項,最終雙方達共識。其前僱主需要於明日向Allas支付3萬元,為她1月份、2月時的有薪病假津貼及解僱後的代通知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