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記者會】抗議被逐記者:記招限制非常多 憂傳媒成警傳聲筒

撰文:陳倩婷
出版:更新:

警方昨日(28日)例行的4點記者會上,有一名女記者以電筒照向警方高層抗議警方對傳媒濫用暴力,該名女記者今日(29日)受訪時稱,記者功能在於代表市民質詢權貴,提問社會關注的事,但過去四個多月來,警方的記者會發揮不到作用,對記者的限制非常多,包括發問時間短、不讓記者追問,連要求正面回應都做不到,在與其他同業商量過後作此抗議。
香港記者協會執委陳朗昇亦指,警方的記者會比特首林鄭月娥的記者會更多限制,他認為昨日留下參與記者會的記者,均透過提問清晰表達對警方妨礙新聞自由的不滿。

有記者抗議警方對傳媒濫暴,警方記者會一度中斷。(資料圖片)

在警方記者會發起抗議的獨立記者葉嘉雯接受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稱,昨日杯葛記者會的行動雖然未成功,但她認為已清晰表達前線記者的訊息。她又透露曾與其他記者討論抗議行動,由她站出來是因為自己屬自由身較方便,但無想過社會迴響大,事件亦成為幾份報章的頭版。

警方重開記者會後,曾斥責抗議行為是騎劫記者會,剝削公眾知情權。葉嘉雯回應指,記者的工作是代表市民質詢權貴,但過去幾個月警方的記者會限制多,包括不容許記者追問、發問時間短等,未能要求警方正面回應社會關心的事。葉直言,某程度上傳媒已變成警方的傳聲筒,記者會的功能未得以發揮,警方漠視記者會是雙向,並非警方所言「個場係我哋」,因此有必要抗議。

記協執委批警方不容追問:「對住林鄭我哋都可以追問」

香港記者協會執委陳朗昇認同葉嘉雯的抗議行動,若不向警方表達不滿,對新聞自由的阻礙只會更大。他續指警方昨日再增限制,包括要求記者不參與記招的話必須離開,不容留在採訪室外,又驅趕記者離開大樓,他指自己做記者15年,參與大小記者會,坦言「對住特首林鄭月娥我哋都可以追問」,直指警務處記招比警務處處長的條件來得更「辣」。

陳朗昇亦指,記者會最大問題在於警方會花40分鐘時間,以主觀、情緒化的形容詞講述事件,記者無辦法反駁,警方面對最具爭議的問題亦只會稱「無資料」而不作答,他認為警方批評有記者剝削公眾知情權的說法不全面。

記者陳朗昇周日(27日)採訪期間被警方開槍打傷腿部。(資料圖片)

建制派建議警方派反光衣 記協執委:警員不熟悉本港傳媒、應多了解時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在電話訪問中建議,應參考美國做法,由警方為傳媒註冊並派發認可的反光衣作辨識,有助便利警員工作,減少雙方爭拗;她又指西班牙示威現場可見,記者全部站在警方後面採訪,香港記者可效法。

陳朗昇認為建議不可行,他指美國註冊制非必須,一旦註冊,記者可以進任所有警方的防線之內,包括罪案現場,他又指反光衣只用作辨別身份,警員現時會要求無反光衣的人離開,派認可反光衣不會更便利警員工作。

籲媒體管理層應為前線提供保護

前記協主席劉慧卿認為,前線記者受打壓、虐待時,老闆應該出聲,因為「記者仔無權無勢」,而新聞自由遭打壓會令公眾知情權受損。陳朗昇認同說法,直指記者議價力較低,對新聞人員行政協會主席黃永亨指,記者會不是表達不滿的地方的說法,陳形容是「離地」,強調記者從來不想成為新聞事件的主角,但現時採訪現場惡劣,記者不時被警方槍彈所傷,他自己亦曾遭橡膠子彈及催淚彈碎片擊中受傷,協會作為管理層應思考如何為前線提供保護,並向警方表明前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