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區議會禁警指揮官出席 警方不滿離場 斥無權禁政府代表參與

撰文:鄺曉斌 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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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區議會今午(30日)開會,討論一項與警方相關的議程。警務處西區指揮官黃少卿及警民關係主任余剛等警方代表出席會議,惟主席鄭麗琼指中西區區議會已在今年5月28日通過臨時動議,禁止上述兩名警方代表出席,隨後要求他們離場。黃少卿會見傳媒時回應指,警方代表在別無選擇下離開會場「以示抗議」,重申禁止政府代表出席區議會會議是越權,違反會議常規。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回應指,包括黃少卿在內的警方代表在5月28日出席會議時,多次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因此通過臨時動議禁止該兩人出席。

黃少卿表示,在5月28日中西區區議會會議時,有區議員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拆卸西區警署。(張浩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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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不滿區議員動議拆西區警署而離場

警務處西區指揮官黃少卿在會見傳媒時引述,5月28日的中西區議會會議期間,討論西區警察宿舍重建項目進度,斥區議員提出「大量毫無事實根據的無理指控,使用冒犯性言辭侮辱警務人員,刻意中傷警隊」。

黃少卿續指,在5月28日會議完結之際,有區議員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拆卸西區警署,她要求發言時時遭主席禁止,隨後警方代表離席表示不滿。警方代表離開後,會議通過一項臨時動議,禁止她本人與警民關係主任余剛出席任何會議。

黃少卿引述民政事務總署致主席鄭麗琼的信件,指中西區區議會無權禁止政府人員出席區議會的會議,上述動議越權,不符合會議常規。黃少卿表示,希望區議會尊重各政府部門代表,並訂立區議員操守行為指引,亦期望與區議會在和平理性氣氛下,繼續有合作空間。

5月28日的中西區議會會議期間,討論西區警察宿舍重建項目進度。(張浩維攝)

今日的中西區區議會會議中,其中一項議程為「譴責警方疏忽職守、缺席區議會會議;要求警方履行職責、按時出席區議會會議,回答議員提問及聆聽議員意見」。黃少卿回應指,警方代表有出席所有大會會議,若不能出席小組會議,亦會提供文件。

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員發稿回應,斥黃少卿及余剛在5月28日出席中西區議會會議時,多次違反區議會會議常則及不尊重區議會,例如多次自行離席及在未經主席同意下強行發言,因此通過臨時動議禁止該兩人出席。

民主派議員引述中西區區議會議常規第15條,「如果出席或旁聽區議會會議的人士的舉措妨礙會議正常進行,主席可對其作出警告;經警告無效,主席可勒令其離開會場。 」他們經討論後認為,應根據上述條例,要求兩名警方代表離席,警方應派其他合適的人選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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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區區議會民主派議反批黃少卿言論失實,反映警方不欲就地區福祉相關的事項上與中西區區議會合作。(資料圖片)

民主派議員表示,自第一屆區議會開始,中西區區議會大會下轄委員會中,警務處代表均為「交通及運輸委員會」、「樓宇管理、環境衞生及工務委員會、「文化、教育、醫療、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三個委員會中的常設代表,而常設代表需要出席整個會議。過往年度的會議警務處均有派代表出席委員會會議,就此批評黃少卿的言論失實,反映警方不欲就地區福祉相關的事項上與中西區區議會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