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接受盤問|叫市民遊行及向政府行動 黎:只在主張保護家園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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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44天自辯。控方引用黎的多篇文章作盤問,並指黎在文章灌輸恐懼,黎否認並強調他只是表達意見。控方續指黎在文章主張市民參與遊行,質疑黎是否主張市民向政府採取行動,黎稱主張市民遊行是保護自己家園。但黎承認未有在文章提及與政府展開對話,因沒有這種建設性渠道。案件下周一續審。

控方以黎智英的文章作出盤問時,黎辯稱只在表達意見。(路透社)

否認灌輸恐懼只是表達意見

控方就黎智英在《蘋果日報》專欄「成敗樂一笑」的文章,作出盤問,並先問及於2019年5月5月刊登的〈諗移民定諗遊行〉。文中稱:「將來修訂了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控方指黎說法並無根據,又指他灌輸恐懼,黎庭上否認,強調只是表達意見。

同意其對時局看法屬主觀

黎續稱,文中稱:「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特首高官對我們蔑視的態度,是在京官對香港人的厭惡和摒棄心態的薰陶下,不由自主的條件反射……」這都是他的看法和對時局的評估。控方指,這是他主觀的評估,黎同意屬主觀,並稱是:「我手寫我心。」

主張遊行保護自己家園

控方指文中亦有提到:「為甚麼我們要出來遊行?因為行動才有效果,反對的文字和反對的聲音抽象得只會一瞬即過……」控方問,黎是否主張市民向政府採取行動,黎稱主張市民遊行,保護自己家園。

認文章無提可和政府對話

控方質疑,黎無視和政府展開建設性的對話,在文中沒有提及,黎反問:「沒有這種建設性對話的渠道,我怎樣提及?」他最終同意沒有在文中提及和政府對話。控方續指,該文試圖引起市民對政府的不滿,黎否認。

指文章的批評只是道出事實

至於於2020年4月26日刊登的文章〈專橫暴政打壓 我們氣魄不滅〉,文中提及:「中共出擊撕毀《基本法》,摧殘香港一國兩制特別行政區地位,沒有釋法權利的港澳辦和中聯辦高調曲線釋法……」黎強調只是道出事實,否認引起他人對中國和香港政府的憎恨。

法官提高聲線提黎控方有權發問

控方續質疑,黎是試圖激起他人企圖違法,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黎否認,指這是控方的想像。控方回應指,若黎回答是否同意,便可節省時間。黎反指控方的案情沒有事實根據,反問為什麼要再討論。法官杜麗冰提高聲線稱強調,若控方的問題與案件不相關,便會阻止。若法庭沒有阻止,控方便有權問。黎則問他是否有權發問,法官說他不可以發問,他只需回答問題。

認與部份員工定期開飯盒會

此外,控方就工作平台「Slack」的紀錄,作出盤問。辯方提供的文件冊中,共涉及8個對話頻道,包括「港蘋online對話」、「香港蘋果紙主管」等。黎稱會和部份頻道的員工定期開飯盒會,但不記得開了多少次飯盒會。若沒有紀錄協助,他不記得在飯盒會討論過什麼。

若黎提出有重要性想法員工需跟進

黎又解釋,員工會在飯盒會前,透過「Slack」提出其建議。經篩選後,飯盒會會討論部份建議,張劍虹或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會撰寫會議紀錄,列出可以執行的建議。控方問及,若黎在飯盒會中提出一些不可行的想法,會否在會議紀錄列出。黎稱若其提出的想法有一定重要性,員工需要作出跟進。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自辯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