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接受盤問|被指准登談制裁文章 黎沒叫下架因不涉編採工作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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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四46天自辯。控方引述多篇曾在《蘋果日報》刊登,由其他作家撰寫的文章,並指文章都提及制裁中國或香港,指黎准許這些文章刊登。黎指主控「聰明」,並叫主控向他解釋為何可理解到這樣的意思。法官提黎要解答問題,黎最後稱他准許很多文章刊登,不等於他需為文中的言論負責,他沒有叫人把文章下架,因他不涉編採工作。

黎智英稱他批准很多文章刊登不代表他要為文章觀點負責。(盧翊銘攝)

有在聚會告誡員工小心

黎智英作供時講及在《國安法》生效前後,都曾告誡員工要小心。他稱聚會中有員工問公司會否繼續營運,黎回覆說會營運至不能繼續。控方問他有否告誡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和《蘋果》副社長陳沛敏,黎說沒有,他是向出席的員工告誡,而非個別員工,他不記得什麼人有出席。

黎稱不同意文章指美國會報復

控方繼而問及,多篇在《蘋果》刊登的文章。由作家「一劍飄塵」撰寫、於2020年7月4日刊登的〈槍桿下何來安居樂業?〉,內文稱:「首先國安法的操作方式完全違背了一國兩制,屬於中共強硬干涉香港立法 ...美國肯定會報復直至取消香港自治待遇。香港還能保留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嗎?失去這個地位,香港連深圳都不如。深圳好歹還有內地眾多廉價勞動力支撐。香港到哪裏找?」

黎稱有看過該篇文章,他不同意文中所有觀點。他同意《國安法》生效後,香港不能保住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黎亦認為,美國會因香港實施《國安法》,改變香港的待遇地位。惟他不認同文中稱美國會報復,他指美國沒有受到傷害,不需要報復。

不同意文章內有提倡對港採敵對行動

控方續問當時是否知悉作者提倡對港採取敵對行動,黎不同意,指文中沒有提倡對港採取敵對行動。控方再問作者試圖激起他人企圖違法,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黎即反問:「我怎會知道?」著主控官解釋為何文中有此意思,又稱:「你這樣聰明。」法官李素蘭即表示,控方有責任作出盤問,要求黎不要發表這些言論,稱:「不要講這些自作聰明的評論」。法官李運騰亦提醒若黎不同意,回答不同意便可,又指涉案文章眾多,如果黎繼續這樣作答:「我們明年仍然會在這裏(審訊)。」

反問提及法案就等如制裁

控方問黎看過該篇文章後,有否著負責版的楊清奇,不要讓這類涉及要求制裁香港的文章刊登,黎反問文中什麼地方講及制裁,控方回應指文中提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再反問:「這等於制裁?」黎稱他不認為文中有講及制裁,也沒有著楊不要再出版此類文章。

沒叫員工下架因一般不涉編採工作

至於另一篇同是由「一劍飄塵」撰寫、於同年7月18日刊登的文章〈美國會制裁林鄭月娥嗎?〉,文中稱:「香港作為國際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在遭受中共及林鄭月娥之流邪惡摧殘的今天,如果被美國實施金融制裁,讓邪惡受到懲罰,算不算惡有惡報呢?」黎說這是作者的意見。控方指黎准許該文章刊登,黎稱他准許很多文章刊登,不等於他需為文中的言論負責。他沒有著員工把文章「下架」,一般而言,他都不涉編採的工作。

控方指,黎於涉案時知悉該文章意圖挑起對中港政府的憎恨,和要求向他們實施制裁,黎否認。

控方亦有引述作家李怡的文章。(李怡Facebook)

控方指李怡文章要求美制裁港

控方繼而問及由李怡撰寫、於同年10月28日刊登的〈警惕左翼思潮〉,文中提及拜登參選美國總統。內文稱:「在電視辯論中,他提到若當選他的中國政策時說:『我會要求中國遵守國際規則,不像他(特朗普)大打貿易戰』....這意味着他會一如既往,不斷要求中國遵守各項國際規則,而不會如貿易戰那樣對不守規則者作任何懲罰,不會制裁侵犯人權、違反國際承諾的中港官員,不會對受迫害者伸出援手。」控方指,作者希望拜登如特朗普一樣,對中國作出懲罰。

黎不同意,指文中是指拜登不像特朗普。控方續指,作者要求制裁中港官員,黎則指,作者只是稱拜登不會這樣做。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自辯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