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受盤問|控方質疑黎無提醒他人勿違國安法 黎:我的責任嗎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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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48天自辯。控方盤問時指,黎在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形容前特首林鄭月娥是「真正惡魔」,是要引起他人對政府和官員的憎恨,黎否認,但承認其說法屬人身攻擊。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要對林鄭月娥人身攻擊,而不是批評其表現,黎解釋林鄭的表現,正是源於她是什麼人。此外,黎主動澄清他昨日自稱香港人而不是中國人的說法,指其意思是他不是中國內地人,而是香港中國人。

控方又指黎警覺《國安法》可怕的後果,質疑他沒有在文章內提醒他人勿違《國安法》,黎反問這是否其責任,難道要他寫:「你不要違法、你不要違法......」

黎智英作供時主動澄清他早前自稱香港人的說法,指其意是指他是香港中國人。(盧翊銘攝)

黎主動澄清他是香港中國人

黎智英昨日(26日)作供時曾自稱是香港人,法官杜麗冰則強調:「我們是中國人。」又問黎是否黃皮膚。黎重申他是香港人,並反問:「我是黃皮膚,便等同是中國人嗎?」

黎今早開庭時主動澄清,他昨稱他不是中國人,是指他不是中國內地人,而是香港中國人(Hong Kong Chinese)。他強調,中國作為其國家,他愛中國,但不愛中國政府。

黎認想抗爭對抗國安法

控方之後繼續盤問,並問及在2020年11月29日播放的「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黎在節目稱:「若我不倒下,他們會受到鼓勵,我不能放棄。我只能繼續,這樣他們才會繼續。」黎解釋,當時想其他人不要害怕,繼續發聲。在控方盤問下,黎同意他是其中一個代表人物,為香港的自由抗爭。控方問,是否要抗爭對抗《國安法》,黎稱是,指《國安法》亦侵害港人的自由,但這是他一廂情願的想法,當時認為仍有空間爭取,現時回想,其說法只屬空談。

認在節目對林鄭人身攻擊

黎在節目中亦稱前特首林鄭月娥是「真正惡魔」。控方指,黎是要引起他人對政府和官員的憎恨,黎強調節目中只講及林鄭月娥,他承認屬人身攻擊。法官李運騰問,為何要對林鄭月娥人身攻擊,而不是批評其表現,黎認為林鄭的表現,正是源於她是什麼人。

質疑黎指有人叫停上市說法未核實

此外,黎在節目亦講及螞蟻集團於2020年突然煞停上市一事,指因「有人」叫停,便停止上市,反映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控方質疑, 煞停上市是商業決定,和法治無關。黎不同意,指因「有人」叫停,螞蟻集團才停止上市,又解釋從報道得知此事,但不知「有人」是指什麼人。控方質疑黎未有核實其真確性,黎反指若看新聞後都要核實,將無人會進行看新聞,因此這樣很花時間。黎又指,傳媒會核實新聞是否真確,這是業界的規則。法官杜麗冰指未必業界每個人都跟從,黎稱若屬實,報道將會出錯,傳媒最終會倒閉。

黎稱批評只想政府知人民想法

控方指,黎在節目中未有指明中港政府的不足,讓他們改善。黎認為批評是要讓政府作出改善。控方質疑,黎是要挑動他人對兩地政府的憎恨。黎否認,強調批評是要讓政府知道人民的想法。

認在國安法前曾提制裁

控方繼而問黎於2020年5月26日接受《霍士財經網》的訪問。黎在訪問提出凍結內地官員在美國的戶口,和停止向中國輸出科技產品。節目的主持亦有向黎發送訊息,透露會把訪問傳送給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黎同意他在訪問中提倡制裁,但指這是在《國安法》生效前的事。

黎重申會為帖文負責但不代表同意

控方下午盤問時,問及在《國安法》生效前,多則在黎智英Twitter帳戶發表的帖文。黎指,部份帖文由管理其帳戶的李兆富撰寫,又指李發表前,不需獲得他同意,但他會為該些帖文負責。但黎補充,這不代表他同意帖文內容。控方指2020年6月28日發表的帖文時,黎稱:「我沒有權不同意。」法官杜麗冰稱其說法不合理,指這是黎的Twitter帳戶。此外,李兆富曾發送與該帖文相關的訊息,黎說「Great(很好)。」黎稱他對帖文負責,所以稱「沒有權不同意」。

認國安法前有要求外國制裁中港

黎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前,要求外國制裁中港。控方問,黎在生效後,有否要求移除涉案Twitter帖文和接受外媒的訪問。黎說沒有因訪問等是在《國安法》生效前進行。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曾接受霍士財經台訪問。(FOX Business)

國安法後意圖繼續做合法的事

控方續而問黎於2020年7月1日,接受《霍士財經網》訪問。在訪問中,黎被問及《國安法》生效後的情況,他稱:「我不能擔心,因為若我擔心,便不能做任何事或說任何事。」控方指黎不理會違反《國安法》的後果,意圖繼續做他所做的事,黎說是做合法的事,而不是違法的事 。

否認助手有內幕消息

黎在7月2日的訊息中,黎的助手Mark Simon稱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其助手Mary Kissel和時任司法部長Bill barr都有看黎的訪問。黎否認Mark Simon有內幕消息,指他的訪問是公開。

控方質疑黎無提醒人勿違國安法

此外,在7月5日刊登、由黎智英撰文的〈飛翔吧 良知的脊樑在撐著〉,內文稱「勾結外國勢力是叛國罪...我說,我不走,煮到來就食,走了我還怎能做人。很久前已決定不讓恐懼震攝我,否則每說一句話,每做一件事都忌諱後果,我還可以說甚麼,還可以做啥事,還可以抬起頭做人嗎!」

控方指,黎沒有遭《國安法》嚇怕。黎同意,並指警覺《國安法》可怕的後果。控方質疑,黎沒有在文章中,提醒他人勿違《國安法》,黎反問此是否其責任,反問是否要著他人:「你不要違法、你不要違法。」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自辯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