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工務工程承建商安全表現弱仍憑價低中標 有中標者排「包尾」
申訴專員公署今(16日)公布一項關於規管職安健的主動調查結果,指政府工務工程安全表現較整體更佳,但公署審研部份標書時發現,有承建商雖然在工地安全的表現較弱,但仍能憑價格相宜而中標,質疑並未充分考慮工地安全分項。
12個曾有致命工業意外工程 中標者在工地安全分數比其他承建商低
申訴專員陳積志指,公署抽選了12個在2020年至2023期間發生致命工業意外的工務工程項目,發現多個中標者在工地安全相關的分數比其他承建商低,甚至排行最後,但仍能因其價格低而中標。而價格評分在標書評分中佔比五到六成。
陳指,雖然未有發現工務工程的標書評審出現「價低者得」的普遍系統性情況,但從審研的個案可見,投標者過往的工地安全表現未能獲充分考慮。
發展局前年引入新評審制度 陳積志:須確保安全水平達標才能中標
陳表示,發展局於2023年年尾引入新的標書評審制度,因應承建商的過往工地安全紀錄設立加減分機制,強調當局應繼續檢討工務工程標書評審制度,確保只有安全表現水平達標的承建商才能夠中標。
另外,公署指2018至2023年期間,共發生108宗工業知名意外,其中有45宗涉及裝修及維修工程。陳表示,裝修及維修工程的安全措施不足,工人以至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和住戶仍然欠缺基本安全意識,建議勞工署大力加強對這些持份者的宣傳教育。
申訴專員公署提40項建議
公署共對勞工署、屋宇署及發展局提出共40項建議,目前已獲各部門接納,公署會跟進相關落實情況。
• 研究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制訂「檢查清單」範本,並將其附加於相關的工作守則供「合資格人士」在進行檢查或檢驗時使用,加強規範;
• 全面檢視現行就各種高風險作業「合資格人士」備存檢查紀錄的規定,要求這些人士須備存指明的檢查紀錄,並按該處人員的指示出示以供查閱;
• 長遠而言,應研究建立電子平台供承建商及「合資格人士」上載檢查紀錄及表格,方便監察及適時抽查,杜絕預先填寫檢查日期等不專業甚至是欺詐的行為;
• 檢視進行全面和深入巡查的行動指引,務求更精準地揀選高風險的地盤,以及適切跟進所巡查的地盤,確保工地安全從系統上得到改善;
• 繼續跟進法例修訂工作,優化建築工程的法定呈報機制;
• 在職安健罪行的新罰則實施一段時間後進行系統性分析,檢視處方的檢控工作及定罪個案的法庭判罰;
• 更主動跟進監察名單上的註冊安全審核員及註冊安全主任,例如多加觀察相關人員在地盤的實際工作表現和審核他們提交的報告,以協助他們提升工作質素;
• 因應過往致命意外所得的慘痛教訓,提醒包括註冊安全主任及註冊安全審核員在內的工地人員,在日常視察或進行安全審核時需注意的地方,加強他們洞察施工程序缺失的能力,從而提升其工作質素;
• 加強監察強制性安全訓練課程的營辦機構及導師,適時進行突擊視察行動,以確保課程營辦機構及導師的質素。若發現違規情況,該處應果斷地採取規管行動;
• 考慮統籌各相關部門及機構推出建造業職安健的專題網站,讓不同持份者及市民可以便捷地從該平台找到他們各自所需要的資訊;
• 透過大眾傳媒及物業管理公司的平台,大力加強針對業主、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及住戶的宣傳教育,尤其強調在進行裝修及維修工程時他們自身的法律責任,以及若有意外可引致的法律後果和損失;
• 豐富有關意外分析的刊物及資料,加入不同持責者的角色及責任,包括具體說明各持責者應該如何避免意外。
• 加快處理過往被遺漏的個案,盡快將當中獲確立需展開紀律處分程序的個案轉介註冊承建商紀律委員會,讓違規的承建商得到應有的懲處;以及
• 設立內部監察機制,確保所有由勞工處轉介的定罪個案獲適時跟進,以考慮對違規的承建商展開紀律處分行動。
• 繼續適時檢討工務工程標書評審制度,確保只有安全表現水平達到標準的承建商才能夠投得項目;
• 繼續檢視涉及違反工地安全相關法例的規管條件,以達致更好的預防作用;
• 在推行各項推廣措施一段時間後,檢視「安全智慧工地」系統的應用情況,並針對業界提供的回饋意見,加大力度鼓勵及支援私人建築地盤更廣泛應用系統,利用科技提升工地安全;以及
• 與建造業議會分享工務工程安全訓練的經驗,讓建造業議會考慮提供資助作為誘因,將安全訓練推廣至私人工程,以提升工地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