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房屋局:明年3.1起登記認證 業主無意繼續經營亦須登記

撰文:馮藹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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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計劃明年3月1日起,業主有12個月時間登記「劏房」,其間也會同步接受「簡樸房」申請;而成功登記的業主有36個月的寬限期以進行改造工程,再向政府申請認證。如業主未能在指定日期前完成登記及認證,則不能出租單位,否則則屬犯法。
至於無意繼續經營「劏房」的業主,房屋局建議也可以先進行登記,以爭取較多時間,在3年寬限期内與租客商討搬遷安排,並還原其單位,以便日後整個單位出租。

下年3月1日起開始登記「劏房」和「簡樸房」認證申請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簡樸房」規管制度的條例草案,房屋局公布,計劃由2026年3月1日起,正式開始接受「劏房」和「簡樸房」認證申請;已登記的業主獲得3年寬限期,可在期限内進行改造工程、提出認證申請、與租客商討搬遷安排等事宜。
至於在「倒數期」2029年9月1日,已登記但未獲認證的單位不准簽新租約,原有的租約亦被視爲終止,業主需向租客賠償租金。在2030年3月1日,所有已登記但沒認證的單位一旦出租,即屬違法。
房屋局:無意繼續經營的業主建議先進行登記
早前業界對於將來不打算經營「簡樸房」的業主,是否需要在登記期内登記問題感到疑惑。房屋局建議,如果業主無意繼續經營分間單位租賃,他們可以先進行登記,從而爭取較多的時間在3年寬限期内與租客商討搬遷安排,以及還原其分間單位,方便日後整個單位作出租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