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商人灣仔被擄走勒索案 兩男綁架罪成1人脫罪 案9.19判刑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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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商人疑涉商業糾紛,在灣仔被推入客貨車被帶走,期間被打及被取走錢包及信用卡等,車上的人並致電其妻子叫她轉賬120萬到指定戶口,惟最後商人的信用卡被人取走約25萬後,便獲准放行。陪審團今(1日)退庭商議後,裁定涉嫌參與事件其中兩人分別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和綁架罪成,餘下一人脫罪。同案早前已有一名被告認罪,法官把案押後至9月19日判刑,全部被定罪的被告需還押。

首被告被裁定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成

4名被告:胡烱豪(37歲)、莊梓峯(37歲)、蔡家寶(35歲)和歐陽俊雲(40歲)。他們被控於2020年7月2至3日,連同他人強行帶走及禁錮男子梁金有,並以武力或欺詐方式,意圖以釋放梁換取贖金或利益。陪審團裁定胡將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成,莊則被裁定罪責較輕的交替性綁架罪成,蔡則罪名不成立。

另歐陽在審訊期間承認綁架罪成,陪審團按法官指示,裁定他該罪成立。

第三被告蔡家寶脫全部罪名。(朱棨新攝)

蔡全部罪名不成立

首3名被告另被指同月2日,搶劫梁金有104,452元,及147,470元的據法權產,另劫去梁的4張銀行卡及一部流動電話。3名被告均被裁定這項搶劫罪不成立。即蔡全部罪名不成立。歐陽則於開審前承認此罪。

控方庭上透露,胡、莊和歐陽分別有7項、4項和16項案底。

事主在駱克道街市被推上客貨車

控方案情指,事主和胡,及胡的胞弟有商業糾紛,胡要求事主還款不果。2020年7月2日,事主在灣仔駱克道街市外,被人推上一部客貨車。當時莊坐在司機位,胡坐在副駕位置,歐陽和另一人亦在車上。

被牛肉刀拘嚇眼鏡亦打破

胡在車上叫事主還錢,亦有人以牛肉力指嚇。事主被打至流血,眼鏡也被打爛。眾人搶去事主的銀包及銀包內的兩張信用卡。

胡曾致電事主妻索120萬

該車駛至石澳鶴咀時輪胎爆裂。蔡駕駛另一車到來,不知名男子期間離開。眾人等待蔡的車時,胡致電事主妻子,要求事主妻把120萬元存入故的銀行戶口。

蔡稱接通知駕車往接走眾人

蔡駕車抵達並接走眾人。胡和歐陽先後在大潭道和大角咀下車離開。其後,莊和蔡收到指示讓事主離開。閉路電視拍到胡和歐陽曾以事主的信用卡提款。

4被告事後被捕

4名被告其後被捕,胡承認曾向事主追收款,亦曾致電事主妻子,但他否認涉案時身處現場。莊認曾租用涉案客貨車,亦曾在涉案時向一名叫「肥寶」的人士傳送訊息,稱:「點樣搵地方安置」。

警方在車內水樽發現歐陽的指摸

蔡被捕後稱:「唔關我事㗎,係莊梓峯叫我幫手車人,後尾我先知,阿豪佢哋挾咗個阿伯。」警員在涉案客貨車檢獲水樽,水樽驗出歐陽的指紋。

案件編號:HCCC26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