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施駿興涉性侵女童 辯方質疑因被告親中而報警 事主不同意
元朗區議員施駿興涉10多年前非禮小學女生,並涉非法性交案,女事主X今午(16日)在區域法院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被告屬親中人士,X因為反對被告的政治立場,同時又認為被告當年「出軌」導致二人分手,因此報警。X一概否認,重申知道被告參加區議會選舉後,認為報案有迫切性,因被告一旦當選,會獲賦予更多權力,他可利用職務做更多的事。
被告施駿興(37 歲)被控1項非禮及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指他於2008年11月某日,在九龍土瓜灣高山道公園,非禮11歲女童 X。他另被控於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與13歲女童X非法性交。
辯方指被告帳戶顯示他是親中人士
事主X在辯方盤問時指,她於2023年11月看過被告表妹的Instagram帖文,內容為被告參選區議員的新聞,其後亦有看被告的Facebook。辯方指,被告的Facebook顯示,他獲政協、人大、立法會議員、中資團體和同鄉會支持,從其帳戶可以得知被告是親中人士。X稱她只是快速地看一看被告的Facebook,沒有認真瀏覽。
被告與表妹關係很差
辯方又指,被告和表妹自2019年起,因政治立場而關係變得很差,所以被告表妹的Instagram帖文,不是替被告宣傳他參選。X不同意。
X有點讚現任男友社運帖文
此外,辯方又指,X現任男友於2019年6月曾發布兩個Facebook帖文,內容均為反修例運動,其中一個帖文寫著:「我走在街頭」,X在兩個帖文都有「點讚」。此外,X亦曾在其個人Facebook帳戶上,發布反對國民教育的聯署。X確認如此。
X憂被告有更多權力可做更多的事
辯方指,X報警是因為反對被告的政治立場,而非她聲稱避免其他人受害。此外,X亦因認為被告「出軌」,導致兩人分手,因此報警以報復被告。X重申知道被告參選區議員,認為報案有迫切性。她解釋,被告一旦當選,會獲賦予更多權力,他可利用職務做更多的事。
X稱不知被告何時當選
惟辯方質疑,X看過被告表妹的Instagram帖文,4個月後才報案,和迫切性扯不上關係。X否認,她稱就事件搜尋紀錄亦需要時間。她不知道被告何時當選,並稱:「其實我唔想留意佢」。
辯方續向X指出,被告和X拍拖時沒有「出軌」,X不同意。
案件編號:DCCC90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