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缺氧亡死因|清單列明開啟氣閥指引 醫生嘆同事未明重要性
七旬翁入明愛醫院等候眼科手術前腹痛,轉往深切治療部期間其氧氣瓶未開氣閥,老翁最終身亡,其死因研訊今(22日)續。副顧問醫生指,涉事氧氣瓶自2019年起沿用,院方曾講解使用氧氣瓶方法,亦有關於危殆病人的檢查清單列明需要完全開啟氣閥,他有感有同事始終並非好明白清單的重要性,希望他們改善心態。深切治療部護士則稱,她發現事主被送抵病房時發現氧氣瓶沒開氣閥,事主出現心室顫動,最終搶救無效。
死者陳全福(終年79歲,下稱:事主),他在2023年11月27日入住明愛醫院等候接受白內障手術,翌日不治。醫管局及明愛醫院並列有利害關係方,事主兩名女兒列席研訊。
清單有列明氣閥須全開
副顧問醫生楊業勤作供,他亦兼任質素及安全部門代理主任,他指院方事發前有運送危殆病人的檢查清單,列明要確保氣閥須完全開啟。他有感有些員工始終不太明白清單的重要性,希望員工改善心態。
持續噴氣聲才代表有氧氣供出
昨有護士供稱,調校氧氣度數時聽到持續噴氣聲,她認知為有氧氣噴出。楊說,氧氣瓶有機會在調校了度數但未開氣閥情況下有「嘻嘻」聲的噴氣聲,惟這些殘存的噴氣聲只會持續1,2秒,有持續噴氣聲才代表有氧氣供出。
現時指引要由同一人負責
至於操作氧氣瓶的步驟,楊表示開氣閥、校度數和駁喉管的次序不大影響,最重要是做足3個步驟。如要確保有氧氣供出,可用手放在喉管口感受是否有氧氣噴出和聆聽是否有噴氣聲。楊指,現時指引要求由同一人負責操作氧氣瓶,避免溝通失誤:「你以為我做咗,我又以為你做咗。」
事發後助理不准操作氧氣瓶
退休病人服務助理鄭素娥供稱,她當日與陳少媚護士和譚宇平醫生搭電梯送事主去5樓的深切治療部(ICU),沒接觸過事主的氧氣瓶。乘電梯期間,鄭聽到譚醫生說病人情況轉差,着陳姑娘加大氧氣。約1分鐘後,事主被送抵ICU病房,鄭聽到有ICU護士說:「氧氣樽個掣未開。」旋即安排事主「過床」。鄭說,事發時院方沒明確指示服務助理可否操作氧氣瓶,不過任職日子久了,便會懂得使用。事發後,院方要求助理只可搬運氧氣瓶,不可操作。
含氧量下降始知未開氣閥
ICU護士孫慧婷供稱,她當日早上獲主管護士告知將接收事主到病房,因事主正使用氧氣瓶,有機會需要使用呼吸機,她遂先檢查呼吸機狀況。在事主送抵病房後,孫將事主身上的監察儀器和氧氣瓶搬到新病床,惟她見到事主的血含氧量僅約百分之70,供氧度數顯示為9度,她檢查氧氣瓶發現原來沒開氣閥。
事主心跳跌至每分鐘40最終返魂乏術
孫稱她立即打開氣閥,並「過床」將牆身氧氣喉駁給事主,事主當時心跳緩慢,只有40多下,出現心室顫動,需要電擊搶救,惟事主之後沒有心跳脈搏,返魂乏術。
案件編號:CCDI-989/2023(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