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服醫生處方藥後亡 醫委會曾終結調查 投訴4年兩稱稍後回覆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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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昨日(28日)處理2009年黎遠建出生後懷疑醫療事故聆訊,因秘書處沒合理解釋拖延處理15年對被告不公,決定終止研訊。協助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今日(29日)指還跟進兩宗類似個案,其中一宗涉及醫生2016年上門為病人診症及處方藥物茶苯海明,病人服用後短時間沒有呼吸,送院死亡。病人兒女2016年向醫委會投訴,醫委會2019年接納涉事醫生解釋,終結紀律行動。

死因裁判庭同年裁定死因與藥物茶苯海明的副作用有關,更批評涉事醫生「非誠實可靠的證人」。病人子女2021年再向醫委會投訴,同年獲回應指「稍後作出回覆」。去年去信查詢進度,再次獲得相同回應。換言之,由2016年首次投訴至今長達9年,案件仍然沒有下文,聆訊無期。

社區組織協會跟進3宗個案,涉及向醫委會投訴多年遲遲未聆訊。其中一宗涉及醫生2016年上門為病人診症及處方藥物茶苯海明,病人服用後短時間沒有呼吸,送院死亡。(鄭子峰攝)
死因庭2019年審理案件。死者女兒江芝嫻稱醫生上門看其母賴來香,醫生離開約兩分鐘後,其母已斷氣。(資料圖片/李慧娜攝)
醫生司徒敬豪2016年上門為7旬婦人診症及處方藥物,離開不久病人斷氣死亡。2019年死因為認為醫生並非誠實可靠證人,又認為其處方藥物令死者呼吸困難。(資料圖片/李慧娜攝)

一對內地夫婦2009年來港於浸信會醫院產子,兒子出生3日後癲癇,因腦膜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夫婦2010年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事隔15年昨日(28日)終展開研訊,惟研訊小組基於秘書處未能解釋案件拖延的原因,最終決定終止研訊,事件引起社會關注。

死者家屬投訴醫生處方藥物茶苯海明致病人死亡

社區組織協會今日(29日)發表兩宗醫委會拖延處理投訴的相關個案,其中一宗由投訴至今長達6年。2016年3月23日,75歲病人賴來香便秘後肚痛,醫生司徒敬豪上門診症及處方茶苯海明等藥物。醫生離開及病人服用藥物後,短時間內沒有呼吸,送院後死亡。

2019年醫委會接納涉事醫生解釋 終結紀律行動

死者姓江的子女2016年4月28日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專業失當,導致其母親死亡。直至2019年2月28日,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接納涉事醫生的解釋,終結紀律行動。

死因庭指藥物加劇呼吸困難致死

不過在2019年7月16日至19日的死因研訊中,裁判官結案裁決為「死因不明」,認為可能與涉事醫生處方的藥物止嘔針茶苯海明有關。由於該藥副作用為收縮氣管,導致病人原本已呼吸困難的情況更為嚴重,最終因此死亡。

死者賴來香兒子江海洪曾到醫務委員會投訴,但被拒絕。在死因庭2019年作出裁決後,他們再到醫委會投訴。(資料圖片/李慧娜攝)

裁判官批醫生非誠實可靠 籲家屬向醫委會申訴

研訊期間揭發醫生報告上有多項錯處,包括患者英文名、性別、診症日期等。裁判官曾質疑他:「點解咁簡單嘅報告都咁多錯。」又問:「究竟你係睇緊邊個?」更直言:「做醫生要負責任架嘛。」

裁決官於裁決時批評涉事醫生「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同時提及其他專家證人對他作出的醫療判斷的質疑。由於死因庭的權限,裁判官建議家屬向相關部門,即醫委會申訴。

醫委會研訊小組10月29日開庭處理2009年黎遠建出生後懷疑醫療事故案件,最終決定終止研訊,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資料圖片 / 歐嘉樂攝)

2021年3月再投訴 醫委會兩度回應「稍後作出回覆」

2021年3月10日,死者子女江氏取得法庭謄本後,經分析後再向醫委會投訴,同年3月19日醫委會回應「稍後作出回覆」。案件一直懸而未決3年,至2024年7月23日,江氏再去信查詢進度,醫委會相隔3個月才在同年10月24日再回應「稍後作出回覆」,至今仍未有進展。

社區組織協會跟進3宗個案,涉及向醫委會投訴多年遲遲未聆訊。其中一宗涉及醫生2016年上門為病人診症及處方藥物茶苯海明,病人服用後短時間沒有呼吸,送院死亡。(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