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女童被綁架強姦案 「四條哥」求保釋再被拒 官稱或囚逾十年
13歲女童疑為朋友出頭得罪黑幫,聖誕夜被綁架強姦,4名男女被告被裁定罪成。案件原定今(14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女童的創傷報告尚未完成,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被指是案件首腦,外號「四條哥」的首被告陳宏烽,解聘律師後,致函法官要求保釋。法官張慧玲直指陳是罪魁禍首,且案情「又剝衫,又影相」,指陳或要面對逾10年監禁,至少也會判囚7年,不可能准他保釋,但答應為陳再索取醫療報告。全部被告繼續還押。
4名被告:陳宏烽(20歲,案發時為中二生)、林佑澄(19歲,跟車工人)、李珮怡(18歲),及張浩錀(20歲,職業訓練學院學生)。4人同被控綁架、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3罪,陳單獨被控1項強姦罪,案發於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廈單位。
X未出席會面創傷報告未完成
控方透露,女事主X未有出席早前的會面,將安排之後再與她會面,料可於11月28日可完成其創傷報告,法官因此把判刑押後至12月2日。
陳除強姦並涉其他罪
法官另向解聘律師的被告陳宏烽稱,她已收到陳的信件,但強調陳想候判期間獲得保釋並不可行,因陳是案中主腦,罪魁禍首,除了強姦罪外,亦涉其他控名,且案情包括剝衫影相等,指陳或要面對逾十年的監禁,至少也會判囚7年,不可能讓他保釋。法官又提醒陳,在判刑方面要有心理準備,但稱現時仍未有定案。
陳稱難找案例 官回應自己攞嚟
陳亦指,在還押時尋找案例有困難,法官回應指陳原本有律師代表,但律師被他解聘,稱:「你自己攞嚟。」著他盡力尋找案例。此外,法官因應陳信中提及的情況,再為陳索取醫療報告,但表明不會公開其情況。
事主X曾與次被告拍拖數天
案情指,案發時13歲的女事主X,來自單親家庭,她升中學後在網上認識了一班朋友,當中有人是黑社會成員。X曾與本案次被告林佑澄(外號熊貓)拍拖數天後分手。首3名被告互相認識,第四被告是首被告陳宏烽的「𡃁」。
X聖誕節被綁架到單位遭毆打
案發前約10天,X的一名女性朋友被首被告陳宏烽(外號四條哥)逼參與「仙人跳」騙局,X為友出頭,遭陳指責X令他損失2萬元,並要X還錢。聖誕節當日,X被綁架到山林道的單位,她在單位內遭陳的十多名手下包圍,她被迫X脫衣並被拍下過程,X在眾目睽睽下赤裸身體,遭李和陳的手下輪流拳打腳踢,李又用茶和啤酒淋她的頭。
X被強姦並要拍片稱會還款給四條哥
陳之後帶X到附近酒吧飲酒,返回單位後,陳藉故把X帶入房,逼X口交及強姦X,又拍片要X說:「我對唔住四條哥(即陳)。」及:「要喺30號之前還返2萬畀四條哥。」陳完事後付了100元給X乘車回家。X母在12月27日發現X有不尋常傷勢後聯絡社工,最終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HCCC 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