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火災|南丫海難倖存者倡設法官主持委員會調查 尋真相助追責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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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災,無數家庭痛失至親、頓失家園,災民和市民對徹查事件、追究責任、檢討不足、杜絕後患的迫切訴求明顯。面對災難與涉及重大傷亡事件,港府均曾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委員會調查,由法官出任主席。

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港府委任胡國興法官為「嘉利大廈火災調查委員會」主席;2012年南丫海難,由時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任主席;倫明高之後在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翻側慘劇,再出任「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

南丫海難倖存者趙炳全認為,政府有必要就今次事件有設立調查委員會,並應按慣例引入法官角色,確保公正性,又指獨立調查可以幫助家屬了解真相,同時調查報告亦會成為重要參考,有助家屬索償或追究法律責任。

大埔宏福苑火災,如何徹查事件、追究責任成為焦點。(潘耀昇攝)
南丫海難倖存者趙炳全認為,政府應就今次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調查委員會條例》下調查委員會有傳召證人、審閲重要檔案權力

根據《調查委員會條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委任一名或多於一名委員,調查任何公共機構的經營或管理、任何公職人員的行為或其認為與公眾有重大關係的任何事宜。

調查委員會具有相當大的權力,包括傳召證人參與研訊、視察一切委員會認為有必要審閲的文件及檔案,及發出手令以搜查處所,並在其內檢取相當可能具有可作為證據價值的任何物品或文件。

01觀點:宏福苑大火.社論|致香港人的信

南丫海難、嘉利大廈大火、大埔公路巴士翻側慘劇均曾按條例設委員會

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港府委任胡國興法官為「嘉利大廈火災調查委員會」主席;2012年南丫海難,由時任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倫明高「南丫島附近撞船事故調查委員會」任主席,倫明高之後在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翻側慘劇,再出任「香港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主席。

南丫海難倖存者趙炳全:有助提供多角度、整全結論

南丫海難倖存者趙炳全認為,政府應就今次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因為委員會有傳召權,不論是事發一刻在場的傷者、倖存者,又或是救援人員、警方,都有機會參與,有助提供多角度、整全的結論。另外,委員會亦會參考專家的意見作建議,亦有助善後、等後續工作。

死因庭程序或太長 證人或已忘記當時情況

趙炳全又認為,雖然本港有死因庭,但程序有機會拖延太久,以南丫海難為例,他指死因庭研訊事隔多年才展開,有證人已忘記當時情況,認為調查委員會有助確保調查在適當時間展開,更有助釐清事件的真相。他又認為,委員會應按慣例引入法官角色,確保公正性。

調查報告是家屬追責重要參考

至於調查的重要性,他認為對於家屬而言,調查除了可以幫助家屬了解真相,調查報告亦會是他們的重要參考,家屬可根據報告內容,考慮索償或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