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申請解散法團管委會 麥美娟否認「放生」:不礙調查

撰文:林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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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日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公司為管理人。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不會剝削法團及業主的權力,亦非「放生」任何人或組織,調查工作會繼續。

政府日前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公司為管理人。(資料圖片)
宏福苑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鄧國權早前被廉署拘捕。(資料圖片/左朗星攝)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今次接管工作不會剝削法團及業主的權力,亦非「放生」任何人或組織,調查工作會繼續。(資料圖片)

政府正申請解散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旗下合安管理公司接管。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21日)出席商台節目表示,預計土地審裁處一月初會作初步研判,申請獲批後,合安隨即會介入,包括向現屆管委會索取法團與不同公司簽訂的合約、保險保單、銀行戶口結餘等資料,並會找專業人士協助釐清處理保險索償等問題。

麥美娟指,合安具40年經驗及專業團隊,日後會定期交報告匯報,又會設立熱線,舉行簡介會向業主講解。她強調,法團地位仍然存在,即使政府委任管理人,都要按《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協助法團管理日常工作,不會剝削業主或法團權力。

如果當有重大決定要做,它都必須開業主大會,包括14日前要貼出通知、要寫議程,如果要做決定,要給足夠資料讓業主做清晰決定。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

麥美娟又強調今次接管工作不影響當局調查,重申有關工作仍在進行中,要負責任的人一定要負責任,「不論他是甚麼機構、個人也好、甚至是我們部門也好,要負責任的人就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