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聾學校教師涉未向校方披露遭廉署調查及起訴 案押後至3.9再訊

撰文: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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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聾學校時任教師涉向校方隱瞞他正受廉署調查及被起訴,從而獲校方聘用,被廉署控3項欺詐罪。案件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何慧嫻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3月9日,以待被告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准以2000元現金保釋,條件包括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案件。

被告游昇浩被控3項欺詐罪。(陳蓉攝)

涉未向啟聾學校披露受廉署調查

被告游昇浩(31歲,無業)被控3項欺詐罪,指他於2022年7月29日至2023年11月29日期間,沒有向路德會啟聾學校(「啟聾學校」)披露他於該校任職教師期間,正接受廉政公署的刑事調查,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啟學校沒有就其作為該校的教師身份:(1)暫停其職務:及/或(2)對其施以紀律處分,導致他獲得利益或該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蒙受不利。

涉未有披露正被刑事檢控

另一項欺詐罪指,被告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4日期間,沒有向啟聾學校披露他於該校任職教師期間,正被刑事檢控,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沒有終止聘任其為教師,導致該他獲得利益或該校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蒙受不利。

案件編號:WKCC22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