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涉操控內地販毒到港 身處內地證人視像作供 兩男囚逾34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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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本地男子涉嫌在2017年指示他人在內地販毒到香港,惟期間部人士在內地被捕,並檢獲297公斤冰毒。其中一名在內地被捕的港人,經中港兩地安排,早前在內地透過視像系統,在香港法庭指證兩名疑為香港主腦的男子,該兩男在香港高等法院經審訊被裁定串謀販毒罪成。兩男今(26日)在高等法院分別遭判囚34年6個月,和34年。

負責本案的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表示,本案是首宗在內地的證人以視像系統作供,令在港販毒人士成功定罪的案件。

兩名本地被告:陳國堅(44歲)和胡志邦(53歲),被控於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13日,在香港與周劍宗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名串謀非法販運冰毒。陳判囚34年半,胡判囚34年。

兩名被告陳國堅和胡志邦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4半及34年。(黃浩謙攝)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源勳透露,,本案是首宗在內地的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令在港的販毒人士成功定罪的案件。(警方提供照片)

內地被捕港男透露受兩被告操控販毒

警方毒品調查科高級督察陳源勳透露,內地公安局在2017年2月13日,在廣州市荔灣搗破一宗販毒案,檢獲於297公斤的冰毒,並拘捕三名內地和一名香港男子。其中一名被捕的香港男子向公安表示,受到兩名在港的男子操控和指示,企圖把涉案毒品偷運到香港。

兩男被告2018年在港被捕

內地公安部和香港毒品調查科因此展開合作,調查發現涉案人士組織嚴密,核心成員通過「人貨分離」和「單線聯絡」等方法,遙控指揮販毒活動。毒品調查科於2018年5月在香港拘捕本案兩名被告,他們否認串謀販毒罪受審。

內地被捕港男曾以視像作供

兩名被告在高院的審訊中,於內地被捕的香港男子,亦有出任控方證人,並在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在內地服刑期間以視像方式作供,指證是次兩位被告如何指示他犯案。

作證男子在內地被判囚15年

兩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法官考慮涉案毒品的數量,以判囚33年為量刑起點,並因案件嚴重性和跨境元素而加刑,最終判處陳監禁34年6個月,並判胡監禁34年。據了解,該名在內地被捕並在本案作供的男子,在內地被判囚15年。

首宗身處內地證人以視像在港法庭作供

陳源勳亦指,本案是首宗在內地的證人以視像方式作供,令在港的販毒人士成功定罪的案件。是次成功定罪正正展現內地和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有效協調的正面成果。他形容,案件籌備7年期間困難重重,包括因疫情而封關,引致不便。以及以視像作供的技術問題。但他指,透過內地執法機構與香港警方的緊密合作,以及內地與香港司法機關之間的互相協調,最終令本案兩名被告成功入罪。

案件編號:HCCC1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