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2.25發表前車牌續期特別安排 運輸署:毋須揣測加牌費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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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2月25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運輸署今日(11日)表示,為免市民在預算案發表日前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即將期滿,或已經期滿的車輛牌照和駕駛執照續期申請,將實施特別安排。運輸署強調,市民毋須揣測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或執照費用,特別安排與預算案內容沒任何關係。

運輸署(資料圖片)

運輸署將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前,就駕駛人士續領牌照設特別安排: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車輛牌照,即6月24日或之前牌照期滿而仍有登記的車輛,可在6月24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期四個月或12個月;

所有在《財政預算案》發表日或之前合資格續領的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及駕駛教師執照,即6月24日或之前期滿,而在續領時期滿不足三年的執照,可在6月24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按現行收費續領執照。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將於2月25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資料圖片/夏家朗攝)

運輸署表示,上述特別安排只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車輛牌照、香港正式駕駛執照和駕駛教師執照的續期申請,不適用於其他牌照服務。

署方強調,合資格牌照/執照持有人無須揣測《財政預算案》可能提高牌照/執照費用,而急於向各牌照事務處遞交車輛牌照或駕駛執照續領申請。運輸署又指,特別安排與《財政預算案》的內容沒有任何關係,署方亦不知悉《財政預算案》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