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Danny父由警押離警署 帶返翠雅山房旅館單位搜查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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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ve Lily事件|Save Lily香港|Save Lily父母|一對未婚情侶在芬蘭家中分娩,首胎夭折,次女Lily因健康情況被瑞典強制接管。兩人回港後,再在住所分娩幼子Danny,拒絕向入境處提交DNA報告證明血緣關係,令Danny至今仍未獲發出世紙,屬「無證、無身份兒童」,難以接受基本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引起廣泛關注。

警方今日(2日)以涉嫌疏忽照顧兒童罪,在長沙灣區拘捕Danny父母,Danny被送往明愛醫院檢查,社署派員了解。被捕男女剛扣留於長沙灣警署及紅磡警署,至今晚約7時,警方從長沙灣警署帶走男疑犯,將他押到女方報住的荔枝角「饒宗頤文化館—翠雅山房」旅館單位調查,逗留將半小時後離去。

報稱與女伴在家中誕下幼子Danny的曾姓男子(中),由警方押離長沙灣警署,帶返翠雅山房調查。(林振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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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姓曾男子及姓關女子,聲稱在家分娩誕下Danny,早前已在42天限期內,向入境處遞交相關出生登記表格,辦理出世紙。其後入境處要求兩人遞交DNA檢測報告,證明血緣關係。兩人至今未完成辦理,理由是DNA是相當敏感的個人資料,要求入境處按照《收集及使用生物辨識資料指引》,發出一份私隱影響評估,列明他們需要遞交甚麼資料、為何一定要提交DNA。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兒子Danny是「在家分娩」,並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Danny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見記者,指警員在長沙灣區找到Danny及其聲稱父母,並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兩人,Danny則送到醫院檢查。他表示兩人早前與入境處聯絡,指在家分娩Danny,處方要求他們證明親子關係。但兩人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或醫生紀錄,亦沒有Danny到醫院檢查的紀錄,「甚至乎一張佢妊娠時間大肚嘅相片都未能夠提供」。

曾先生及關小姐聲稱兒子Danny是「在家分娩」,並拒絕提交DNA核實血緣,導致Danny至今仍是無出世紙的「無證兒童」。(資料圖片/黃學潤攝)

在兩人被捕之前,曾男今早於商台節目說主要責任在於政府,因政府需要保障他本人的私隱權。鄧炳強認為事件與私隱完全無關,政府只是要求兩人提出確實證據。

他表示保安局、勞福局、入境處及警隊專隊檢視後,決定為嬰兒福祉採取行動。他期望兩人能盡快提交證據,證明Danny屬其親生孩子,讓政府能按程序處理身份登記。若兩人無法證明,政府則需思考後續如何處理。問及會否強制他們接受DNA測試,鄧炳強表示需要按法律做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