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民學校家長批14萬辦教師培訓日高昂 校方:上迪士尼STEM課程

撰文:曾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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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塘特殊學校天保民學校一名家長投訴,指校方於教職員專業發展日花高達143,000元,安排教職員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進行培訓,人均消費達1,300元。校方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早前曾為學生安排迪士尼STEM課程,深受學生歡迎,故安排教職員再到迪士尼培訓,相關款項經法團校董會批准。

有資深校長指,最重要是視乎該活動是否物有所值,以及是否合理不奢華,例如聘請專家、權威人士舉辦講座,需要較高預算亦是合理;但若果「唔理學生基本需要使落呢度(教師培訓),會畀家長話」,詳細需看校方如何分配津貼。

校方:校董會准以「單一報價」採購

天保民學校法團校董會家長替代校董黃女士,就校方財務狀況提出各項質疑。她指,校方於教職員專業發展日安排教職員到香港迪士尼樂園進行培訓,行程包括製作毛巾公仔、點心等內容,預算高達143,000元,以110位教員計,人均消費1,300元,質疑校方未有在報價的情況下批款項的做法不合理。

(天保民學校網站截圖)

校方回覆查詢時指,早前曾與迪士尼合作,為部分班級學生進行連串STEM活動,認為效果理想,故安排教師於專業發展日再到迪士尼上STEM參與課程。法團校董會經詳細考慮後,批准學校以「單一報價」採購相關服務。

天保民學校法團校董會家長替代校董黃女士,就校方財務狀況提出各項質疑。(余俊亮攝)

資深校長:活動應避免奢華

惟根據教育局《營辦開支整筆津貼項下各項津貼一般範疇》,資助小學本學年就培訓津貼金額為9,404元。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指,雖然每年教育局為資助小學提供定額津貼,「津貼數目係可以打通嚟使,同睇去年嘅餘款」,視乎學校如何分配,但若果「唔理學生基本需要使落呢度(教師培訓),會畀家長話」。不過他認為,最重要是視乎該活動是否物有所值,以及是否合理不奢華,例如聘請專家、權威人士舉辦講座,需要較高預算亦是合理。

另外,教育局亦有指引指明,學校員工因履行職務開係而在學校重要活動中引致的膳食開支,每個場合及每名有關員工在這方面的開支上限為早餐 150 元、午餐 350 元及晚餐 450 元。張勇邦說:「就咁睇14萬好多,但如果每人千幾蚊,符合需要(連同膳食津貼)就唔貴」。

資助小學校長會名譽主席張勇邦指,最重要是視乎該活動是否物有所值,以及是否合理不奢華。(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校方認多年未有公開財務報表

黃女士又質疑,校方自2016至17學年起的學校周年報告均未有列出財務報告,惟在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上的指引列明,學校應建立一套恰當的制衡機制,以確保經費用得其所,學校應採取適當的措施,提高運作的問責性及透明度,包括在學校的周年報告附載經核數師審核的財務申報表。

校方回覆指,學校每年均有向教育局及校董會提交財務報告,但由2016年「財務總結」因負責的新任行政人員未熟悉工作,未有於2016/17至18/19年度隨學校周年報告附上財務總結,經教育局提醒,已補回上載至學校網頁。

黃女士指,最初加入法團校董會,是期望得知學校行政資訊。(余俊亮攝)

家長質疑校方要求校董保密不合理

另外,黃女士投訴指,校方要求其簽署「保密協議」,協議中列明,任何會議的一切討論內容均屬保密,不得對外披露。她表示,最初加入法團校董會,是期望得知學校行政資訊後,讓家長得知更多校方的資訊,認為全面保密會議內容的要求並不合理,因此一直拒絕簽署協議,惟其後被校方拒絕參與餘下兩次校董會會議。

黃女士投訴指,校方要求其簽署「保密協議」,協議中列明,任何會議的一切討論內容均屬保密,不得對外披露,做法不合理。(受訪者提供)

校方回應指,法團校董會於今個年度起要求所有校董簽署「保密協議」,此一安排屬教育局所指,由各學校自行訂立的「校本校董行為指引/規範」內;根據本校法團校董會章程所示,所有會議內容皆被界定為機密。另外,根據校董會會章,校監有權拒絕未簽署「保密協議」的校董出席會議。

雷其昌指,要求校董成員簽署「保密協議」的做法在以往並不常見,但作為校董成員,有責任將資訊保密。(資料圖片)

「校政專家」指要校董簽保密協議做法不常見

有「校政專家」稱譽的資深校董雷其昌指,要求校董成員簽署「保密協議」的做法在以往並不常見,但作為校董成員,有責任將資訊保密,包括審標內容、教師投訴等。但若開會內容牽涉一般資訊,例如課程改革、引入對學生有利的措施等,亦可容許校董對外披露,「大家(校董會)講誠信」。但他亦直言,曾經有事例是部分校董成員因未有保密會議重要內容引起風波,故亦理解部份學校會要求校董簽署「保密協議」,但保密程度是否涵蓋一切會議內容就值得商討。

教育局:正跟進投訴 要求學校交報告

教育局回覆《香港01》查詢指,法團校董會可以視乎學校的實際需要,在不抵觸《教育條例》及其章程的相關條文下,訂定其他校本的會議常規或協議,例如保密安排;又強調校董遵守會議的一般保密原則,與家校溝通及學校政策的透明度沒有衝突。

另外, 局方一直要求學校依據指引,靈活調配資源用於學與教以及與學校運作和發展有關的用途的同時,制訂清晰有效的校本機制及程序,確保政府撥款獲得適當運用;又要求學校每年須向局方呈交經審核的帳目,確保公帑運用得宜。局方表示,就對該校的投訴,正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並要求學校提交回覆及報告,供局方審視,局方會繼續與學校保持聯繫,及提供適切的建議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