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新設施已放1500具遺體 下周一起家屬可經警方安排認屍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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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表示,鑑於疫情非常嚴峻,故已聯同其他政府部門透過不同措施,以增加遺體儲存量和加快遺體辨認程序流程,當中接收公立醫院急症室遺體的新增儲存設施,至今已安放逾1,500具遺體。
署方又指,為加快處理於急症室死亡並被移送至遺體儲存設施的個案,警方會協助衞生署聯絡家屬處理辨認遺體事宜,在下星期一(21日)起,家屬可經警方安排下,前往遺體儲存設施進行遺體辨認程序。

3月4日,伊利沙伯醫院殮房爆滿,死者遺體要堆放在殮房雪櫃外。(廖雁雄攝)

衞生署指出,由3月1日起,在沙田富山公眾殮房附近的政府用地設立新的遺體儲存設施,共放置約50個冷凍櫃,遺體儲存量增至約2,300具。衞生署於3月5日起採取特別安排,把公立醫院急症室的遺體移送至新增加的儲存設施,至今已安放逾1,500具遺體。

第五波疫情下每日有逾百名患者不治,殮房空間嚴重不足。各醫院將加凍櫃擺放遺體,其中明愛醫院停車場在3月3日已放了兩個,並用圍板圍住。(梁鵬威攝)

署方又指,為加快處理於急症室死亡並被移送至遺體儲存設施的個案,警方會協助聯絡家屬處理辨認遺體事宜,警方已開始陸續通知家屬,安排盡快進行相關程序,並會提供聯絡電話號碼,供家屬查詢之用。下星期一(21日)起,家屬可經警方安排下前往遺體儲存設施進行遺體辨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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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辨認遺體後兩個工作天內 可取火葬證明書

現時,大部份在公立醫院離世病人的遺體會儲存於醫院的殮房內,然後由家屬認領以辦理身後事。至於在急症室死亡的個案,則會被移送至公眾殮房由衞生署處理。

署方指,所有在公眾殮房處理的死亡個案,均須向死因裁判官作出呈報,當死因裁判官簽發「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後,家屬可安排殯葬事宜和領取遺體。不過,從三月初開始,遺體儲存設施內安放了大量急症室病人的遺體,使死因調查程序時間會稍為延長,署方表示,衞生署法醫服務已增加人手,並與死因裁判法庭和警方合作制訂措施,以便家屬能盡快辨認遺體及處理身後事。

署方又指,除需要解剖的個案外,家屬在辨認遺體後兩個工作天內便能領取火葬證明書,並可於領回證明書當天或之後任何日子領回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