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培訓機構「包合格」招徠 保證可申資助呃53人報讀涉款127萬

撰文:劉夢婷
出版:更新:

工聯會接獲53名市民求助,指控一間英語培訓機構利用持續進修基金作為「生招牌」,聲稱課程及考試「非常容易合格」、「很大機會申請到持續進修基金資助」,吸引一班受害人報讀學費2萬至5萬多元的課程,而收費亦包含類似「會籍」、「課外活動」和「延續支援」等複雜項目,亦出現「海鮮價」情況。
不過,事實上報讀者不少人是新移民婦女,英語水平不高,部份人只有內地小學程度,1人從未受過正規英語教育,本身學歷不達報讀要求,遑論可通過考試才符合資格申領持續進修基金。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黃國指,該機構涉及不良銷售和誤導,促請作出合理退費安排,並要求政府部門對類似課程銷售加強監管,不能讓持續進修基金助人的原意被扭曲,變成不良銷售的工具。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地區辦事處近日收到53名市民聯署求助,控訴有英語培訓機構涉嫌不良銷售手法。(劉夢婷攝)

求助者過半為新移民婦女

53名求助者派發問卷調查了解受害情況,工聯會成功收回45人完成問卷,合共繳付的課程費用約127萬元,平均每人約2.8 萬元。該45人中有35人屬新移民婦女,1名男性新移民,年齡介17至70歲,平均年齡44 歲,當中14人只有内地小學程度,1人從未受過正規英語教育。

只有外籍教師「雞同鴨講」 機構著用APP自修

求助的市民指,涉事英語培訓機構A,把英文課程由淺至深分成1至16級,求助者的水平全屬1至3級,只是想學習基本會話、語法、單詞等,但開課後「課」不對辦,例如外籍教師授課時與學生零交流,自說自話,亦沒有助教,程度低的學員無從學習。

亦有求助者表示,上課3個月之内已知課程程度遠高於自己水平,向機構求助卻只獲建議透過手機APP自修;雖然無法跟上進度,但求助者仍被安排參加考試;有求助者參加考試後認為「學非所考,考非所學」。

課程艱深遠超於學員英文水平

新移民王女士就是其中一名求助者。她僅有內地中學學歷,英文水平只相當於香港小一。去年七月,她想學好英文搵份好工以改善家庭生活,便在Facebook瀏覽英語培訓機構,被機構A的宣傳吸引所以報讀。

機構A在銷售初時為王女士做評估測試,聲稱王女士的水平足以應付課程,並保證87%以上學員均可通過考試,從而獲政府持續進修基金補助,誘導王女士繳付1.67萬元的基礎課程費。

王女士投訴後,反而被機構A強制停學。(劉夢婷攝)

向消委會投訴 反遭培訓機構停學

王女士與其他學員溝通才了解到,機構A對不同學員收費差異極大,還設立英語會籍、一對一學習等名目,不斷收取雜費,學費範圍介於兩萬多至五萬多元,只有手寫收據,相當「海鮮價」。她與其他學員向消委會投訴後,被機構A恐嚇謾罵稱「唔好搞事」,她與兩個學員遭強制停學。

只有外籍教師 沒有懂中文的助教

廖女士亦是新移民,直言「好想融入香港」,苦學英文,便通過Facebook聯絡機構A。課堂上只有外籍教師自說自話,要求學員必須用英文提問,亦沒有懂中文的助教幫手,廖女士嘆「如果我識英文,點解要同你上課?」

廖女士嘆謂,「如果我識英文,點解要同你上課?」(劉夢婷攝)

議員協助向消委會投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協助「苦主」向消委會投訴機構A不良銷售,他敦促機構A作出合理退費安排。他亦要求政府部門對類似課程銷售加強監管,不能讓持續進修基金助人的原意被扭曲,變成不良銷售的工具。他指該機構涉嫌以不良銷售手法誘使報讀不符程度的課程,期望能夠提醒社會大眾注意類似事件。

黃國

黃國批評,機構利用新移民人士不了解香港、以及學習英語的迫切心情,其議員辦事處將持續跟進,包括安排機構A與學員進一步溝通訴求,促機構作出合理退費安排,並要求政府部門對類似課程銷售加強監管。

消委會:2020年至今平均每年接獲逾20宗同類投訴

消委會回覆表示,關注有消費者報讀英語培訓課程後發現「貨不對辦」,懷疑涉及不良銷售、收費海鮮價,及誇大合格率等投訴。根據消委會數據,去年接到25宗同類投訴,涉款約51.3萬,今年1至10月則暫時有22宗個案,涉及款項495,867元。消委會在2020年至今年10月期間,共接獲67宗此類投訴,平均每年接20多宗,涉及多間服務商,當中52宗為可跟進個案。其中消委會成功就31宗達成和解,4宗仍在跟進中,另有3宗轉交海關跟進。

消委會提醒,如雙方未能直接達成協議,消費者可作出投訴,消委會將盡力調停,假若仍未能達成協議,消費者可考慮其個案的訴因,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賠償。如個案懷疑涉及刑事罪行或有違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可考慮直接或經本會轉介與警方或海關作出投訴。

消委會提醒,挑選辦學機構及課程前,須注意五點:

1,不要輕信職員的口頭承諾,務須向辦學機構查問清楚有關課程內容及教授方法,並親身進行實地視察;

2,報讀前宜先了解清楚「成績保證」計劃的詳情,及獲取相關保證的條件,切勿一時衝動,即時繳交學費;

3,宜貨比三家,向多間院校索取應試課程的資料,比較各課程的內容及收費、上課模式、時間及地點,以及付款或補堂等安排後,選取適合自己英語能力及學習需要的課程;

4,參加院校提供的免費試堂,特別是參與實際課堂,以體驗導師的教學方式,切忌試堂後急於繳付「留位費」報讀課程;

5,為保障自身的利益,消費者在付款前宜確保合約或收據列明上課及補堂安排、收費及退學條款、成績保證條款等。萬一將來發生爭拗,投訴時亦有所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