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科技券去年審批時間平均一年 申請30萬竟要等16個月

撰文:何瑞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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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大力推動創科及產業升級,政府2016年11月推出科技券計劃資助本地企業及機構提升生產力及升級轉型等,並由創新科技署統籌,任命生產力促進局作計劃秘書處。計劃至去年底已批出7,075宗、約55%申請,涉款近11億元。

新一份審計報告批評,計劃處理申請緩慢,去年接獲申請到審批完成平均相隔接近一年,有申請者因需澄清文件,前後等待16個月才獲批。報告又指負責督導及監察計劃的科技券計劃委員會,每次會議非官方委員出席率僅30%至88%,大部份會議出席率低於60%。

本港大力推動創科及產業升級,惟科技券計劃審批遲緩。(資料圖片))

審計報告指出,科技券計劃在2017至2021年期間的7,075宗獲批申請中,有1,987宗、即約28%由接獲申請至完成審查和評審所相隔的時間超過1年。有關審批時間更越來越長,由2017年平均3.4個月增至2021年平均11.9個月,即要申請1年才可獲批。

報告提到其中一個案,申請者2020年5月提交30萬元資助申請,至7月獲初步答覆仍在審批,11月接獲秘書處要求其澄清文件通知,申請者12月已提交澄清,惟於2021年5月才再收到消息說已開始技術評估,最終8月才獲推薦,並於9月及10月分別獲委員會及創新科技署署長批准,即前後相隔16個月。

有申請者更在其項目開展許久後,才獲悉評審結果。審計署審查2021年其中155宗獲批申請,發現項目開展日期至接獲評審結果和資助款額通知期平均相隔10.6個月,當中有43%、即66宗更超過1年。

創新科技署署長潘婷婷(右)。(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審計署認為,創新科技署署長應加快計劃審查及評審情序,遵照《科技券計劃手冊》中,在接獲申請當年起計一個月要求申請者澄清,並更及時地進行技術評審等。

至於在行政方面,審計報告亦提到負責督導及監察計劃的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其由商界、科技界和專業服務界組成的非官方委員,會議出席率偏低,2016年10月至今年3月舉行的32次會議之中,非官方委員的出席率為30%至88%不等,大部份出席率低於60%。另委員會委員的32份利益申報中,竟有23份是遲交,延遲1至197天不等。

審計署促創新科技署署長應密切監察非官方委員會議出席率,鼓勵委員避免缺席,亦要確保委員及時提交利益申報等。創新科技署署長同意審計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