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控方指鍾要建平台記錄反修例運動 鍾:還有期盼和其他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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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涉嫌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今(2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鍾在《國安法》仍未生效前,曾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提到他預期政府會對異見者作直接及粗暴的打壓,故想建立一個100%自由的輿論平台去記錄「時代呼聲」。主控官指鍾想記錄的是反修例運動。鍾回應稱「時代呼聲」可包含很多不同東西,包括香港的期盼,遠超於一場政治運動。

國安法前預言政府會打壓異見者

主控官伍淑娟在盤問《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時指,鍾曾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文章名為《【蘋果25】《立場》總編輯鍾沛權:言論自由空間 體現在《蘋果》存活》。伍指鍾在2020年5月23日接受訪問,當時《國安法》仍未生效,但鍾已預言日後政府對異見者:「會好直接、好粗暴咁打壓」,鍾並稱想設立一個「100%自由嘅輿論平台」去「記錄依個時代呼聲」。

次被告鍾沛權在2020年5月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曾預言政府會粗暴打壓異見者。(劉安琪攝)

鍾稱是其擔憂及評估

伍質疑「時代呼聲」是指記錄反修例運動。鍾回答指這是他的擔憂及評估,並解釋指「時代呼聲」可以包含很多不同東西,例如不同世代對其所處的香港的期盼等,當中所指的遠遠多於一場政治運動。

13歲男記者留在示威現場有機會受傷

伍又指文章另提到,一名13歲男記者於2020年的一次示威現場被警方帶走,從而引起爭議,鍾當時評價不論該男童是否記者,任何人在公開場合都可以自由觀察及記錄,這是言論自由的一部份。伍指出,該男孩在現場可能會受傷或被控非法集結,質疑男童即使作為記者也不應留在現場。

鍾:警方有責任保護非示威人士

鍾回應說,警察與記者自2019年發生的矛盾,很多時候都是因為警方面對傳媒時,有不合理安排及不克制的情況,若警方有意識去尊重傳媒的採訪權利,這些衝突或不會發生。鍾又指,警察應有責任在現場保護明顯非示威人士的安全,以方便記者採訪和作紀錄,可以降低事件危險程度的是警方,示威者若非有特別原因,是不會攻擊記者,反而警方使用胡椒噴霧或會造成危險。

警方判斷合理記者理應不會受傷

伍重申該男孩年紀太輕,或未能保護自己而受傷,鍾回覆指如果知道警方未克制或作出合理判斷,以令現場危險程度降低,某些人基於安全考慮,或不應到場。如果警方現場判斷合理、 克制,記者按常理應該不會受傷。

被告林紹桐曾在網絡媒體高峰會上發言。(資料圖片)

林紹桐曾在網絡媒體高峰會發言

伍又指出,第三被告林紹桐於2019年12月,曾代表《立場》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問該會議原本是否應由鍾出席。鍾說他已沒確切記憶,但同意他甚少答應出席此類公開活動,若認為活動值得參與,他有機會拜托其他同事代為出席。鍾又指,沒有印象曾就林出席該高峰會的發言進行溝通。伍質疑這代表鍾十分信任林,相信林發表言論均代表到《立場》,鍾說一向都信任同事,只要是基於事實,甚少要求「有咩可以講、有咩唔可以講」。

鍾認為林的話未有推動他人參與運動

伍續指,林在峰會論及網媒在社會運動的角色,指不論進行直播、專訪、專題等,《立場》旨在呈現最接近事實的訊息,讓讀者理解運動本身,甚至參與運動。鍾認為林的說法沒有推動他人參與運動之意,而是指透過提供訊息,讓讀者有討論和評價運動的基礎,甚至若有人欲參與運動,亦可在有資訊參考後再去做決定。

明報記者早前拍攝曾遭撞開

早前有《明報》記者拍攝控方代表伍淑娟等人離開時,遭案件主管小隊中的一名警員兩度撞開,並以粗言辱罵。今散庭後,停車場保安有所加強,記者在等候控方團隊離開時,突有數名警員出現,表示需要搬運證物,要求記者退後及出示記者證。控方代表伍淑娟等人隨後在封鎖線後登上其中一輛私家車離開。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