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雅涉虛報行蹤 辯方指王曾投訴其個案開真名 調查員卻未記錄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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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出席「洪門宴」後涉嫌虛報行蹤案今(16日)續審,衛生署檢控組調查員作供時透露,他們曾先後數次邀約王錄取口供,又稱會找律師聯絡,但出院後一直未有回覆,調查員最後要上門找她。辯方質疑,王曾要求核實調查員身份,並指傳媒比政府更早披露其行蹤,令她「一啲病人私隱都無」,王更稱:「個個確診者都係用冧把代表,我呢單就要真名。」調查員卻沒有紀錄在案,質疑記錄不準確。調查員否認王曾作這些投訴,強調他已如實紀錄,若有不準確王當時必已提出。

被告王詩雅(38歲),被控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衛生主任提供虛假資料」罪,指她於2022年1月6至7日間,明知而分別向衛生主任張竹君、獲授權人員辛麗芳和賴潔生,提供虛假資料,即她於同月3日晚上,離家前往灣仔餐廳Reserva Ibérica Tapas Bar & Restaurant。

辯方指被告王詩雅曾投訴個個確診者都用「冧把」,她的卻要開真名,一點病人私隱都無。(資料圖片)

檢查閉路電視片未見王曾出現

衛生署檢控組調查員葉玉才供稱,他按上司指示調查王的案件,並曾查看王所居住處的閉路電視片段,沒有印象曾於2022年1月3日下午的片段中見到王。如果他有見到王,必會紀錄在案,並會撿取影片。葉續指,2022年2月,王在律師陪同下替衛生署錄警誡口供,葉當時負責紀錄,及後讓王簽署確認。

辯方指王曾投訴一啲病人私隱都無

辯方律師質疑,王曾在錄口供時提到若她無法核實來電人士的身份,便不會向對方披露行蹤,並曾說:「我嗰頭講完,轉頭媒體比政府記招更早將我啲行蹤或接觸咩人登曬出嚟,我一啲病人私隱都無。個個確診者都係用冧把代表,我呢單就要真名。」惟上述說法未被紀錄在案。葉否認王曾作出這些投訴,強調他已如實紀錄口供。

調查員葉玉才否認被告王詩雅曾投訴她「一啲病人私隱都無」。(凌子淇攝)

調查所得王下班後往購物及見朋友

另一調查員張龍昌則指,葉曾將王住所的閉路電視片段交給他看,但片中未見王出入,故張未有叫葉檢取片段作為證據。張同意,片中未有看到王的出入情況,無法證明她有否進出住所。但據他調查所得,王當日下班後曾到IFC超市購物,之後乘車往高樂花園,稍後再和朋友乘車去灣仔餐廳出席派對。

再三邀王調查不獲回覆

張又稱,他先後多次聯絡王,邀約她在出院後替衛生署錄口供,王曾質疑張的身份,之後稱會找律師聯絡署方,惟她出院後一直未有回電,故檢控組人員要上門邀請王助查,部份警誡口供由張紀錄。

調查員張龍昌稱,他們曾數次邀請被告王詩雅作調查,但王未有回覆,最後他們要上門找王。(凌子淇攝)

辯方質疑記錄不準確

辯方稱王當晚出席生日派對前確實並無回家,故閉路電視未見到她的出入紀錄,故她根本不會向衛生署職員說從家中出發去生日派對,質疑王曾在錄口供時,提及她當晚曾到高樂花園拿茶葉給朋友,之後再由「對開巴士站」乘車去派對,但張紀錄不準確。張否認,並指他抄寫王的回答後有讓王檢查核對,她亦簽署作實,如她認為紀錄不準確必會即時提出。

案件編號:KCS17697-17699、177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