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無業男收騙款 洗黑錢罪成判囚39個月
去年有騙徒透過「猜猜我是誰」的電話騙案手法,利用長者對家人的關心進行涉款15萬元的詐騙,受害人提款期間銀行職員察覺異樣,揭發騙案。
警方拘捕一名前往收取騙款的姓鄭男子(24歲),並控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鄭男今(27日)於西九龍法院就一條「洗黑錢」罪承認控罪,警方為增加阻嚇力,向法庭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百分之三十,鄭最終判監39個月。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督察梁俊豪指,2024年4月9日一名長者接獲來電,遭不法份子詐騙,對方訛稱為他家人,並要求受害人提供港幣5萬元作周轉用途,長者信以為真,將港幣5萬元經銀行轉帳到騙徒所提供的指定帳戶。其後,騙徒再向受害人索取港幣10萬元,長者到銀行分行提取所需款項。期間,銀行職員察覺受害人神色緊張,在詢問下發現受害人墮入騙案,隨即報警。
警方接報案件後,隨即調派人員去到騙徒指定的收款位置埋伏。待騙徒現身向受害人收取金錢時,警方隨即以「詐騙」罪拘捕一名姓鄭的本地男子,鄭報稱無業。經調查後,他承認收到指示向受害人收取贓款。
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以「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洗黑錢」起訴鄭男。鄭男今(27日)於西九龍法院就一條「洗黑錢」罪承認控罪,被判罪名成立。
梁俊豪提到,2024年首3季,全港詐騙案較去年同期增加2470宗,升幅為8.3%。相對於 2023年及2022年同期升幅明顯收窄。警方會繼續從拘捕及宣傳教育等著手,全方位積極打擊詐騙案件。為增加阻嚇力,控方向法庭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申請加刑。經審視後,法庭批准加重刑期百分之30,被告最終被判監39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收到陌生人電話的時,若對方自稱親友並且利用不同的藉口向自己索取金錢,就應保持警覺並立即向家人核實。若電話內容涉及保釋金,市民應該致電警署核實。警方重申執法部門並不會主動叫市民繳交保證金,更不會要求市民到郵局、街頭等公眾地方提交保釋金。由於長者未必能夠時刻留意到最新的防騙趨勢同了解新興的詐騙手法,市民應該多加留意及關心家中長者,加強防騙意識。
如有懷疑,市民可以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警方呼籲市民勿因一時貪念或有搵快錢的心態去幫助騙徒收取贓款,有機會招致嚴重的法律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