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鐵板餐意外|涉案食肆座間灑酒點燃 涉違附加消防安全條件

撰文:陳傲淇 梁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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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周三(30日)有茶餐廳發生意外,侍應為食客送上鐵板餐「火焰豬手」,澆上玫瑰露酒後點火,繼而在添酒時,意外搶火,造成兩名女食客燒傷,其中46歲女傷者傷勢嚴重,一度情況危殆,後來轉趨嚴重。

消防處表示,在食肆座位範圍內進行食物灑酒和點燃等活動,食肆申請人必須遵守額外的消防安全條件。人員今日(1日)到處所進行巡查時,發現該食肆違反有關附加消防安全條件,包括沒有設置所需的乾粉滅火筒等。處方已對食肆採取執法行動,並將個案轉介予發牌當局作進一步跟進。

涉事茶餐廳內的玫瑰露酒。(梁偉權攝)

過往曾發生同類意外 「火焰」調酒燒傷女子前額

目前坊間有不少「火焰」菜式,例如甜品店的「火焰雪糕」又或者粵菜的「火焰叉燒」,做法類同,將酒精澆上完成的菜式,增添視覺效果。而翻查資料,同類型的意外早於2022年發生,一名25歲女子在中環酒吧內,飲用「火焰林寶堅尼」(Flaming Lamborghini)時,「酒杯㙮」突倒塌,意外燒傷前額。

2022年發生同類意外,女事主額頭燒傷送院治理。

在廚房以外煮食翻熱灑酒點燃 須遵從額外消防安全條件

《香港01》 向消防處查詢有關「火焰」菜式是否獲規管時,獲回覆指所有食物業處所均須遵守消防處發出的消防安全規定,會因應處所的間隔設計、營運模式及煮食燃料的使用等因素作出調整。如該處所存在額外風險,例如在廚房以外進行煮食、翻熱食物活動或在食肆座位範圍內進行食物灑酒和點燃等活動,食肆申請人必須遵守額外的消防安全條件,以確保該處所的消防安全。

消防處於2016年發出有關條件

而有關附加條件包括,申請人僅可進行有限度的翻熱食物活動,而該活動必須於已安裝自動花灑系統的地點內進行,並需設置額外乾粉滅火筒。根據處方記錄,處方已於2016年10月7日向有關食肆持牌人,發出上述的消防安全規定及附加的消防安全條件。

餐廳負責人稱涉事菜式為「火焰豬手」。 (梁偉權攝)

火警後巡查 揭違規沒設置乾粉滅火筒 交發牌當局跟進

而在2025年7月30日發生火警後,處方人員隨即於8月1日對該處所進行跟進巡查。巡查期間,處方人員發現該食肆違反於食肆座位間進行食物灑酒和點燃活動的附加消防安全條件,包括沒有設置所需的乾粉滅火筒等。就此違規情況,本處已對該食肆採取執法行動,並將個案轉介予發牌當局作進一步跟進。

處方表示,將繼續與食物業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並加強向公眾宣傳消防安全資訊,以保障食物業處所的消防安全。

銅鑼灣有食肆侍應為顧客的鐵板餐饌玫瑰露酒時意外搶火,兩名女食客燒傷。(梁偉權攝)

翻查資料,消防處於2010年發出一份「在廚房範圍以外煮食的一般消防安全規定」,列明指定範圍內禁用液體燃料或罐裝石油氣,只准使用電力、中央石油氣或中央煤氣 。前助理消防區長、消防顧問梁錦得對茶餐廳做法表示質疑,認為有關玫瑰露澆上鐵板,再點燃火種,其玫瑰露已屬於液體燃料,已違反規列。

17歲女傷者送院時需敷上面膜。(梁偉權攝)
少女臉部燒傷,送院時須以面膜敷治。(梁偉權攝)

事發於周三(30日)晚上7時11分,一行8人到百德新街57號地下一間茶餐廳用膳,侍應為食客送上鐵板餐饌玫瑰露酒點火,但火焰較弱,再倒時懷疑搶火,46歲陳姓女子手部、胸口和臉部遭到燒傷,17歲女子則臉頸遭到燒傷,其他人立即撲火,兩名女傷者清醒由救護車送往律敦治醫院接受治理。其中17歲傷者送院時要以面膜敷治。

銅鑼灣有食肆侍應為顧客的鐵板餐饌玫瑰露酒時意外搶火,兩名女食客燒傷,據悉當時兩名傷者坐在點用涉事菜式者的對面。(梁偉權攝)

《香港01》記者當日在醫院接觸到46歲女傷者的丈夫,他憶述當時一班朋友聚餐同枱吃飯,其間鐵板餐上菜,侍應饌入酒精,再點燃火種,其後繼續加入酒精,隨即「搶火爆咗過對面」,傷及其妻子和友人女兒。他指侍應起初饌酒後「熊」一聲起火,他還覺得「好靚」,不料隨後搶火;又指當時兩名傷者全張臉起火,頭髮亦燒着,臉部「甩晒皮,好大鑊」。消息指,當時在場人士見狀,立是用布蓋住兩名傷者,以撲熄火勢。

餐廳負責人賴先生當日亦表示,當時上菜的為「火焰豬手」,一名「同事仔」為客人落玫瑰露時並點着火焰後,「再幫佢(客人)落咗少少玫瑰露,跟住唔小心搶火,支玫瑰露就爆咗出嚟,導致個火比較大」。他又稱火焰豬火並非新菜式,以往未曾發生同類型意外,至於今次意外起因則有待消防和警方調查。

受傷少女由母親(圖)陪同送院。(梁偉權攝)
親友陪同傷者送院。 (梁偉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