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過勞死|無法不OT 為錢賣命 畸形現象是怎樣煉成?

撰文:楊婉婷 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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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平均工作352小時,曾連續20天上班沒休假,又試過返工59小時,資深電梯維修技工陳家兒去世前半年便是在這樣的超負荷狀態中度過。遺孀聲淚俱下地悲述陳家兒之死,在處理困𨋢事故後猝然離開人世,美滿的四口家庭自此失去一家之主。這宗悲劇不僅揭示了電梯業對技工無情剝削的「低薪靠補水」制度,更是香港勞動者權益保障不足的縮影。

陳太指丈夫在涉事公司工作了25年半,曾經獲得員工獎。(林澤鋒攝)

2024年7月,陳家兒接獲公司通知後,獨自前往深井豪景花園「走call(緊急故障維修召喚)」,處理一宗困𨋢事故,惟工作完畢後他在電梯大堂暈倒在地,送院後告不治。據遺孀描述,陳家兒有遺傳性糖尿病,無其他疾病。當日他在黃色工作暑熱警告下,背着工具走斜坡急步到涉事大廈救人,怎料卻賠上性命,解剖報告顯示其死因為缺血性心臟病。

電梯維修技工屬厭惡性行業,總是要捐窿捐罅,弄得大汗淋漓、污糟邋遢,且時有職安事故,予人危險的感覺。陳家兒常向妻子訴說業界情況,指工作太辛苦,年輕人不願入行,新人也捱不了幾年便離職,「現在天氣入機底是多炎熱,一日全身都是濕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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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基又舉例指,單幢式大廈升降機故障無法使用時,維修工需要搬工具箱上頂層機房檢查,來來回回爬樓梯,對體力需求相當大。(王海圖攝)

香港電梯業總工會理事長黃國基同意電梯維修是吃力的工作。他舉例,機頂狹窄,卻要容納兩名壯漢工作,加上𨋢槽內密不透風,溫度較機廂高5度,「半小時我一定要出去休息,否則心口真的有點翳悶。」他們也要面對體力上的極限挑戰,例如單幢式大廈升降機故障無法使用時,工人需要來來回回爬樓梯上頂層機房維修。

薪酬未反映專業價值

電梯維修技工屬發牌制,黃國基指要先做滿4年學徒合約,然後讀書考試合格,即5年時間便可獲牌照,若不考試則需要工作滿8年才可獲發牌,「和醫生護士一樣,很厲害的,而且不一定考得到」。但電梯維修技工的專業價值,有沒有在薪酬上反映?黃國基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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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指,丈夫日薪673元,一個月約1.7萬元,所以不斷加班賺取更高人工。(林澤鋒攝)

陳家兒為持牌技工,有40年豐富工作經驗,根據其合約及更表,他服務同一公司25年半,日薪為673元,每月休息3至5天,薪金平均約1.7萬元。遺孀悲訴丈夫薪酬不合理,自己從事清潔日返8小時,月薪也有1.5萬元。黃國基對此無奈道:「底薪600多元,是不是一個正常(水平),我不知道怎樣評價,留給社會評價。」他指出,電梯維修工需要忍受酷熱骯髒的工作環境,平均薪酬卻僅約兩萬元,與不少技術性勞工薪酬相若,故剛學滿師的新人大多寧願轉行做較輕鬆的工作。

既然如此,為什麼這些老師傅不去其他行業?要繼續捱熱、忍受污糟?答案,離不開一個字——錢。

陳太整理了丈夫生前半年的上班日子及工作時數。(林澤鋒攝)

開OT才能維持生計

「我這個行業,你夠膽OT,你夠膽去做,你就可以賺到你認為足夠的人工。」黃國基如是說。

以陳家兒為例,他為了養家,開OT、24小時當更、病假勞工假照開工,獲1.5至2倍補水,每月收入達到3、4萬元,代價是平均每月工時高達352個小時,比起香港人工時中位數177小時,足足多一倍。

陳家兒有感年歲漸長過於操勞,受不了這種搾取所有時間來賺錢的工作模式,曾數次提及打算轉公司,惟憶及子女尚在學,夫婦薪水僅剛好夠一家人過活,便一直未有付諸行動,「捱一捱又一年」。出事前的周末,他返足三日兩夜,整整59小時,休一晚再開工便出事,「2024年10月他便60歲了,誰知道他都捱不了,終於都躺下了,他太辛苦,需要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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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事後看閉路電視錄影,見到丈夫在大堂突然暈倒。(林澤鋒攝)

陳家兒並非孤例,電梯維修技工每月工作300至400小時實屬常態,做到死也時有發生。黃國基在行業30年,見證過不少老師傅日以繼夜地工作,年僅50歲卻捱到早衰如70歲老人,甚至無暇照顧自己身體,以致發覺患病時,大多已在病危階段,甚至在50、60歲壯年便急病離逝。他表示,數年前曾有師傅開夜更走call後,駕電單車途中遇事身故;今年5月有行家連續開工一星期夜更,第七晚凌晨走call,乘車前往維修地點期間心口翳痛,送急症室後回天乏術。黃國基認為,這些都是工作過勞所致。

為賺錢不敢改變加班制度

黃國基多年來希望改革工時制度,但坦言要改變並不容易。公司數年前曾改變24小時當更模式,技工改為只開日更或夜更的交更制,對公司而言開支隨時會更少,只需額外招聘兩個人處理日更較繁重的工作。然而,有些夥計不太願意改制,因其收入會減少很多,除非老闆願意調高整體薪酬。工會調查報告顯示有八成人認為行業薪酬不理想,「這個問題就是一個死胡同,我這個行業特色就是有些人想賺錢,才會入這行,如果不想賺錢入這個行業,看不到有什麼前途。」

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表示,電梯行業屬高技術工種,陳家兒更有40年豐富經驗,難以理解為何只獲低薪。(馬楚烽攝)

為了錢,無奈地捱更抵夜地加班;為了錢,不願改變現有的加班制度。說到底,讓工人「無得揀」的畸形現象,都是因為底薪太低。

工業傷亡權益會形容是「公司用底薪逼工人加班,他們沒有選擇」,工人長時間工作既是公司安排,連日當值的情況更是公司默許,公司有責任照顧工人的健康,應該減少加班時數,同時合理地提高底薪。總幹事蕭倩文亦表示,電梯行業屬高技術工種,陳家兒更有40年豐富經驗,難以理解為何只獲低薪。要整頓行業,她提倡從升降機或電梯投標制度下手,業主或法團下標書時,應相應增加維修技工薪酬及職安資源,以解決整體的情況。

本港沒有就「過勞死」下定義,亦沒有「過勞死」的立法補償制度。(資料圖片)

「過勞死」未立法 家屬追索困難

當工人用生命換取生計不幸猝死時,他們和家人所面對的是制度上的第二重打擊,因為本港沒有「過勞死」的法例。

「他是人來的不是機器,你說這樣也不算是(工傷),還有他上班時候走了,你說公司都不認他是工傷」,陳家兒遺孀哀慟說。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如在受僱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導致受傷或死亡,才會界定為工業意外。政府報告亦指「工作間死亡」與「工作因素」沒有直接關係,故「過勞死」立法討論多年來毫無寸進,導致不少因工作過勞猝死的僱員,其家屬未能獲得補償,只能自行聘請律師打官司,但大部分案例均是家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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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衛標準下 28萬港人曝露於過勞危害

過去5年,香港有663宗僱員在工作期間死亡個案。工權會指出,日本及台灣已將「過勞死」納入法律規範,保障勞工權益。參考台灣《職業促發腦心血管疾病認定參考指引》,工人病發前六個月內,任一個月工作超過256小時,即屬長期工作過重,而索償程序對普通市民而言較「親民」,保障制度與香港形成鮮明對比。

2021年,世界衛生組織和國際勞工組織在學術期刊《Environment International》發表研究報告,指出每周工作55小時或以上的人,跟每周工作35至40小時的人相比,中風風險高35%,死於心臟病的風險則增加17%,認為社會應及早認知長工時可能導致早亡的事實。根據香港統計處2024年報告,28.3萬僱員每周工時逾56小時,其中5.2萬人更達72小時以上。以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即有28.3萬港人的健康受到過勞危害,逾5萬人屬高危。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亦指,標準工時委員會在2017年建議政府推出工時指引,但政府至今未「交功課」,認為若制定指引,法庭可參考以判定索償工友工時有無超標。(黃偉民攝)

倡政府開啟過勞、工時指引討論

黃國基亦認為工作環境不理想有機會引發隱疾,支持工作時心臟病發及中風納入《僱員補償條例》,讓工友得到保障,「他上班的,他不是因為做這件事,可能沒事的。」除了認為勞工處應在《條例》內就過勞下定義,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早前出席「預防工作間猝死研討會」時亦指,標準工時委員會在2017年建議政府推出工時指引,但政府至今未「交功課」,認為若制定指引,法庭可參考以判定索償工友工時有無超標,增加工友獲賠的機會。

正如黃國基所言:「人工是重要,但不是最重要,因為人命才是最重要,沒理由我用錢買命」,有勞工在年輕時以生命換取生計,年老時花積蓄買回健康,皆因不健康的工時薪酬制度,如何確保每一位勞動者的付出都能獲得合理回報,並享有應有的休息權利,值得社會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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