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業主企硬佔3名額 租客僅1人上樓吐苦水:點解政府幫唔到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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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中,7座災廈居民陸續獲安排分批上樓執拾,今日(27日)仍是宏昌閣及宏道閣居民上樓。有租客就上樓安排大吐苦水,指業主態度強硬,企硬要用3個名額,租客只能派一人上樓,但實際上大部分傢俬財物均屬租客,租客直言不解業主何要強估3個名額上樓。

年近70歲的何女士就事件曾聯絡社工及區議員尋幫助,但苦無結果,她苦嘆:「(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唔係咁講架嘛,話會比酌情權我哋(租客)」,認為租客並無話語權,又申訴無門,現在只求拿回自己財物。

租住宏道閣17樓單位約一年多的何女士接受訪問,指五級大火發生後,業主便去申請災民證及申請福利,並希望她不要額外申請,當時業主指:「我幫你申請屋,你去住。」她對此感到不公,直言:「覺得自己好慘,我哋交足租,佢(業主)淨係覺得我哋攞咗佢啲錢(津貼)。」最終決定自行申請災民證,望循合法途徑領取資助。

租住宏道閣17樓一年多的何女士與其兒子接受訪問。(蔡正邦攝)

她後來亦因此與業主終止租約,業主曾提供一萬元支票,但她兒子衛先生並無接受。近日就上樓執拾一事,業主企硬要用3個名額,並只容許何女士負責簽租約的兒子上樓,但她則認為「自己先知自己啲野放邊」,只希望能夠與兒子一同上樓,甚至可以全程不入屋在走廊「睇下啲野要唔要」,並協助兒子拿下樓,不過仍遭業主拒絕。

何女士不解業主為何要佔3個名額,認為實際上大部分傢俬、財物屬於她,直言:「得洗衣機同冷氣機屬於佢哋(業主)。」同時亦不清楚兒子會否與業主同時上樓。

何女士一心想取回貴重文件,包括有紀念價值的照片、保險文件及遺囑文件等。她就此事聯絡社工及區議員調解,但業主態度強硬,最終亦無法爭取一同上樓。她嘆指:「(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唔係咁講架嘛、話會比酌情權我哋(租客)。」她坦言現時只想「拎返自己啲野」,但無奈申訴無門「都唔知搵邊個人(部門),都唔明白點解政府幫唔到我哋」。

據日前報道,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於4月2日回覆指,已知悉有租戶和業主就上樓安排有不同意見,並指相關居民可以向「一戶一社工」反映,當局會就個案作彈性處理,確保居民有合理的上樓安排,取回物品。

↓ 7幢大廈居民分批上樓時間表 ↓
4月20日至4月22日:宏新閣
4月23日至4月25日:宏昌閣、宏仁閣
4月26日至4月28日:宏昌閣、宏道閣
4月29日至5月1日:宏泰閣、宏建閣
5月2日至5月4日:宏泰閣、宏盛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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