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香港機場爆粗被警告犯法!罰錢未算奇 一公共場所唱歌或坐監

撰文:鄧萱暉
出版:更新:

講粗口也許是宣洩情緒的習慣,不過講粗口都要睇場合,否則隨時會墮入法網。很多人都知港鐵車廂內不能講粗口,但原來香港還有不少公共場合講粗口都是犯法!

近日,有網民在網上分享在香港國際機場目擊有兩位大媽因大聲爆粗而被職員警告「喺機場講粗口係犯法要罰錢㗎」,令許多網民感到驚訝,也有網民表示長知識,自己與樓主一樣「真係而家先知原來機場唔俾講粗口」。

(Threads)

港鐵、機場內講粗口屬違法行為

(big-dodzy@Unsplash)

絕大部分人都知道,在港鐵範圍內不能夠講粗口,在《香港鐵路附例》之中也有清晰列明。原來香港機場對言語和行為也有針對性的法例,根據《機場管理局附例》(第483A章):任何人不論何時均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亦不得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不快的行為。所以兩位大媽在機場講粗口的行為確實屬於違法行為,職員的警告絕非戲言。

THE世界大學2026年排名 一文睇清香港+熱門升學國家院校名次

違法可以被判監半年

除港鐵與機場之外,香港的公共交通系統對不雅言語幾乎是「全線管制」。無論是乘坐渡輪或在碼頭等候,法例都禁止乘客「咒罵或使用淫褻或令人反感的言語」,違例最高可罰款 2000元。路面交通工具的刑罰更重,在巴士、小巴及的士上,一旦因「使用不良或冒犯性的語言」被定罪,最高可處3000元罰款及監禁半年。所以,無論選擇哪種交通方式,在乘搭交通工具時都必須保持言行克制。

對此有網民表示「喺條街度大聲講粗口已經係可以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根據香港相關法例,即使在一般公眾地方,市民的語言和行為也受到法律的約束。市民在公眾地方講粗口,若事態嚴重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17B的《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n-c@Unsplash)

日本後生仔新朝聖地!東京深大寺TikTok爆紅 居民:以為去了原宿

其他場所也有規定

除交通方面,香港法例對某些休閒場所的言行同樣有所限制。

作為重要的家庭遊樂場所,海洋公園亦有明確的附例「任何人不得粗言穢語、高聲叫嚷或作出對海洋公園內任何遊客或任何動物造成妨擾或煩擾的行為」 ,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一個月,目的是保障遊客,尤其是園內的兒童,免受滋擾。

而遊客熱門景點——山頂纜車和康文署轄下的遊樂場所都同樣設有規管不當言語的條例。規定通常禁止遊客在範圍內使用威脅性或不雅的語言,也不允許作出喧嘩鬧事的行為,若有違反,可處罰款2000元,如在遊樂場所觸犯條例,除罰款外還會被判處監禁14天。

香港海洋公園

小紅書女街市買魚忘記拎 魚檔老闆做1事震驚全網:香港人好有愛

泳灘禁玩樂器/唱歌都唔得

而在公眾泳灘上,法例的限制甚至更廣泛。根據《沙灘規例》,除非康文署署長已以書面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在任何泳灘上操作或彈奏任何樂器,或用其他器具發出任何聲響,或唱歌,如有違反,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好多網民對此規定表示疑惑「沙灘唔俾唱歌依個真係諗唔到」、「沙灘唔準唱歌奏樂,地鐵唔准影相,越睇越多嘢唔做得 」。

資料圖片

有網民在貼文下指「尤其係醫院,區域/高等法院同立法會大樓」都有相關規定,根據《醫院管理局附例》,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使用可能令他人厭惡或煩擾的言語,首次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元,再度定罪則可處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1個月,而且醫院也設有「切勿粗言穢語」的告示牌。

(Threads)

對於以上有關不雅用語的相關條例,目的都是維護公共秩序、環境安寧及保障大眾。有網民話「我以後都係唔喺公眾場合講粗口」,也有部分網民表示要定義「粗口」其實好難,在法律上執行起來都有不少灰色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