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主物業|部門資料不互通 政府充公已解散公司物業半世紀始招標
《香港01》發現,應由政府管理的「無主物業」,被丟空幾十年竟然是常態。《香港01》統計,過去五年成功賣出的19個無主物業,平均被丟空27年,最誇張的個案是有三個車位被丟空了49年才開放招標。
原來負責管理政府物業的地政總署,多年來只靠其他部門轉介,方獲悉無主物業已復歸政府。地政總署與公司註冊處及土地註冊處資訊不互通。差餉物業估價署則因追收差餉或地租期間,發現物業或屬無主物業,才會將個案轉介給地政總署。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涉各部門多年來的行政失當;前地政總署署長建議設立協調機制,互通資訊。
車位曬太陽49年始拍賣 平均空置27.5年
根據《公司條例》,公司解散後的財產歸屬政府,由地政總署代管,但《香港01》調查發現,物業荒廢幾十年才被拍賣是常態。翻查過去五年政府物業招標紀錄,19個已批標的政府物業當中,平均空置的時間長達27.5年才首度被招標。
最極端的個案,位處何文田的瓊林別墅,有三個泊車位在公司1973年解散後足足等了49年,於2022年才「重見天日」,獲公開拍賣,最終以每個31至45萬元售出。相鄰的物業連車位,在這半個世紀中,已經轉了六次手。
地政總署:正處理402無主物業
地政總署稱現時仍在處理402個無主物業,當中有76個,早在2000年或之前已收到轉介。地政總署解釋,處理中的無主物業約七成,是與其他物業業權人共同擁有但不能分割的部份,或大多沒有市場價值,和不合適出售,例如外牆、天台、平台,其他公用部份等,其餘則牽涉業權不清,產權負擔或被佔用問題。地政總署要透過法律程序處理,或評估是否適合出售。
職員稱角色「較被動」 不主動查核
記者以市民身份問地政總署招標流程,職員稱他們的角色「較為被動」:「因為我們知道有這些無主物業,即公司解散後業權會歸政府,我們要得知物業是無主物業是比較被動,例如個單位有人要我們去交管理費,我們才會知道。我們要行一些程序,知道可以取回佔用權,我們才會取回單位。」
原來地政總署不會主動核查哪些公司已解散。以何文田車位為例,無交差餉、地租47年,差餉物業估價署2020年才處理車位的查詢,才發現車位是歸地政總署所管的無主物業。政府變相是業主,不用交差餉、地租,才轉介去地政總署。
土地註冊處、地政總署:
全部解散公司查冊不符成本效益
土地註冊處、地政總署均表示解散的公司每年數以萬計,並非所有公司在緊接解散前,仍有可在市場出售的物業,無主物業只佔極小比例。若政府就所有解散公司查冊,不符合成本效益。
地政總署必須依賴其他部門或法庭轉介,再釐清權責後才能招標。
前署長:不可能主動查公司清盤或解散
前地政總署署長劉勵超2002年至2007年在該署工作至退休。他說沒印象處理過無主物業,但認為地政總署不可能主動查找持有物業的公司是否被清盤或解散,「它的資產可能是股票,可能是車,可能是機器⋯⋯它有很多資產的時候,地政總署不是負責調查一間被解散了的公司的資產情況。」
因此,劉勵超認為公司註冊處應成為首站,主動向地政總署通報:「公司註冊處解散了那個公司之後,公司的資產就是歸政府所有。那照計沒有理由,公司註冊處就說,你有什麼資產就歸了政府所有,但是他又不知道、也都不會去查這間公司有什麼資產。」
他建議各部門應協調通報機制,認為問題核心是資訊不流通。
公司註冊處、土地註冊處、地政總署
無互相核對機制
公司解散後的「無主物業」由地政總署接管,但地政不知道這些公司業主有無解散;公司註冊處掌握公司解散資料,但不知道公司有無資產在手;土地註冊處手握物業業主資料,但不知道這些公司業主是否解散的狀況。三個部門資訊不流通,沒有互相核對的機制。
公司註冊處不查有沒物業
單在2025年就有99406間公司解散。據了解,公司註冊處不會就着有無物業逐間去土地註冊處查冊。直至其他「要收錢」的部門「追債」,例如差餉物業估價署,發現有公司業主無交差餉,「業主」理論上已經變成地政總署,才通報揭發。
審計報告早揭發
事實上,政府並非不知制度有漏洞。2009年及2016年《審計報告》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事隔多年,才將個案轉介給地政總署。審計署表明,兩個部門要從速處理無主物業。
土地註冊處表示,在地政總署發出物業,屬無主財物並歸屬政府的通知後,才會在土地登記冊上附加備註。
車位隔49年拍賣 林筱魯:部門行政失當
立法會議員林筱魯2025年6月,在立法會審議《2025年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期間,了解過公司解散後會否直接顯示物業由政府所擁有。土地註冊處副首席律師李德偉當時回覆,稱現時一般不會將政府的名稱,寫入土地登記冊。記者查冊時發現,部份土地註冊文件,有註明「Vest in Government as Bona Vacantia」,即「無主物業」,部份就無更新,只有已解散的公司名。
林筱魯則認為,現時各部門最大的問題是本身屬公開的資料不能適時更新,讓部門以至公眾可直接查閱。他建議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等不同部門可以即時更新公司及對應物業的狀況,可以即時處置資產:「反正政府都知道要推動數碼發展,借助人工智能,是否都可通過人工智能平台去協助相關部門?無論是公司註冊處、地政總署,將數據輸入再配對,這才是長治久安的做法。」
林筱魯認為車位相隔49年才賣出,已反映多個部門都有行政失當:「首先為何負責收費用的政府部門,不要講40多年,可能四年收不到錢都要問返個問題。」
《香港01》除了發現政府管理的「無主物業」被丟空幾十年是常態,也實地到兩個2025年10月招標的政府物業觀察過,見證兩個物業荒廢十多年都沒人打理。其中一個位處深水埗的無主物業,發現其前身是親國民黨的河源僑港同鄉會,記者翻查資料、舊報紙等追查,再揭同鄉會沒落史。【詳見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