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車禍.觀點】無人車應監管從嚴 同步推動發展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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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在本周一發生首宗牽涉途人的無人車致命意外,一名女途人死亡,美國警方經初步調查後表示,錯不在司機或無人車系統,但不排除會起訴無人車所屬的公司。這次意外引起大眾關注無人車測試的問題,而無人車與別的科技測試不同,牽涉第三者,有必要從嚴監管,但如何在嚴格的監管下繼續推動無人車發展,將會是各國政府共同面對的難題;香港更是在無人車發展上停滯不前,目前的《道路交通條例》完全未有提及「自動駕駛」,研究單位根本無從申請路試許可。

意外發生於美國亞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周一(19日)晚上十時,一名49歲的女途人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推着一輛單車,從暗處走到路面,被一輛正進行測試、時速65公里的Uber無人車撞倒,送院後不治。

一名49歲女子被Uber無人車撞斃。(資料圖片)

涉事的Uber無人車由中國吉利控股集團旗下富豪汽車(Volvo)製造,事發的時候開啟了自動駕駛系統,有一名司機在前座;車上最少有兩個攝錄機,其中一部攝錄路面環境,另一部拍攝車內情況。警方經初步調查和審視錄影片段後表示,當時赫茨伯格未有使用斑馬線過馬路,踏出馬路後隨即被撞;又相信無論司機或者無人駕駛系統都難以避免這次意外,故錯不在無人車,但Uber仍有可能被起訴。除了警方外,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及國家運輸安全局都有派員到當地調查,同時聯絡富豪汽車。

事發後,Uber隨即緊急暫停在美國及加拿大所有的相關測試,不久後豐田(Toyota)也叫停了相關測試;加拿大交通部則表示,要視乎美國警方的調查進展,再採取跟進行動。有業界人士擔心,是次事故將影響無人車的推廣,進而引致全球監管趨嚴。

去年3月,一輛UBER無人車就在坦佩市測試期間被另一輛私家車撞倒,車上人員未有受傷,UBER一度暫停測試。(路透社)

無人車市場競爭烈 測試規格難拿捏

有分析指,現時研發無人車的競爭激烈,導致過分催谷技術發展。的確,現在無人車仍有很多技術問題未解決,例如控制無人車的系統有機會被黑客入侵、無人車或會誤認交通標誌等等。在眾多技術問題之下,政府對無人車測試的鬆緊程度難以拿捏。

Uber第二代無人車。(Uber提供)

須知道無人車測試涉及第三方(即路人或路面上其他車輛),與其他科技測試不同。以參與藥物測試者為例,他們已經事先知道有風險,而且影響只會出現於自己身上,並不牽涉第三者。但在無人車測試中,路人或路面上其他司機或對測試毫不知情、毫無所覺,在未經同意下便「被測試」,這正是無人車測試的問題所在,故政府應從嚴監管無人車測試,要小心衡量路試的道路設計、天氣情況等因素,才批出路試許可。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新加坡於去年首度成立了無人車測試中心,模擬不同的路面情況供無人車試驗。測試中心的測試區全長約3.2公里,設有巴士站、交通號誌等設施,也能模擬淹水、下雨等不同的天氣狀況,來測試無人車的運作情況。此外,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也計劃在非繁忙時段於三個新市鎮試行無人巴士服務,不過試行初期只限於交通流量低的路段。

從新加坡的處理手法可見,建立路試中心也未嘗不是個好方法,既有實測之用,也可避免或減低傷亡;循序漸進的測試機制更能保護第三方的安全,對不知情的路人和其他司機亦相對「公平」。

西九文化區引入了法國Nayva的無人駕駛車電動車ARMA,在苗圃公園試行,以每小時9-10公里的速度行駛700米的指定測試路徑。(黎家浩攝)

無人車致命意外 恐成發展絆腳石

今次意外或多或少都影響到消費者和投資者的信心,有專家更視為窒礙無人車發展的一個關鍵。不過,若全球對無人車的監管趨向嚴格,也不代表會拖慢無人車發展,惟政府須同時協助企業研發無人車。

英國政府對於無人車測試並不寬鬆,但仍無阻無人車的發展。英國政府要求其中一個無人車測試項目須先邀請一些特定使用者試車,其後才推廣至大眾;而測試要持續三個月,並限制每輛無人車只可載六名乘客(必須包含一名管理人員在場以應對緊急情況)。此外,截至去年4月,在英國進行的無人車測試絕大部分都是以慢速行駛,從沒上過快車道。

Uber香港區總經理佘雋知指,待美國研發無人車成熟及普及化,才有望引入香港。(資料圖片)

與此同時,英國政府去年宣布將全力推動無人車於2021年「上路」,成為全球第一個國家由政府對外宣布此項目。財政大臣夏文達在去年11月的預算案公布,將撥款7,500萬英鎊予人工智慧研究和開發、新增8,000名有關科研學科的教師等等,以推動無人車發展。事實上,英國政府早於預算案前,已經投入大約一億英鎊資助無人車發展項目。

從英國之例可見,嚴格監管無人車測試,與推動無人車發展並無牴觸。